第264.演戏

某人望着那纸上图案,一个三角形,每个点都有一个较大的突出,中间则是圆环加菱形的叠加,更中间则是一只眼睛。看起来更像,某种邪恶组织的标志。

任闲:“所以,就一个图案?”

老谢:“没错,准确来说,是一种类羊皮纸的材料,所刻画的普通壁画一样的图案,色彩根鲜艳,肉眼观感,是仿佛要从纸上飞出来的那种活性。”

眼睛从纸上飞出来?那还挺恐怖的。

某人敲打着桌子。

任闲:“凯尼斯的传说…”

那这个眼睛图案,就是传说的一部分?或者就是传说本身。需要研究,证明对方也不清楚它的含义,从已知情报来看,对方比他,也强不了多少。

这就很麻烦了。

毕竟任闲是真的不擅长这方面。

老谢:“那么,交易的内容到此为止。”

任闲:“好吧,我觉得我们可以继续合作下去。”

不过,既然对方打算研究,那肯定会出现一个不错的结果。他决定当一回渔翁。

马尾帅哥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老谢:“我也这么认为,所以,开始第二轮交易吧。”

任闲:“可以,你们想知道什么?”

情报互换,这是他认为的交易内容。

但对方却摇摇头。

老谢:“不,我们需要你做的,是…”

强行闯进对方的基地,然后把安汶博士的儿子带出来,没错,只有孩子而没有妻子。这属于马尾帅哥想出来的折中办法,把安汶博士的妻儿留在基地,主动权是在那位大人的手里。

而安汶博士也因此,会乖乖听话。

但交易中并不包括他们。

既然如此,那就要给自己手上加一块筹码。

强行加入交易,也不至于让他们直接被问罪而死,毕竟,只丢了一个人。还有一个呢。

任闲:“这也是安汶大叔的要求?”

老谢:“不,他并没有答应这种合作,因为对我们的不信任。”

那不是理所当然嘛,只有傻子才会被人卖,还帮人数钱了。

任闲:“那你为什么还要多管闲事?”

老谢:“既然以后还希望好好活着,那做点好人好事,用来给自己壮胆,理所当然。”

这话鬼才信,某人心里嘀咕。

任闲:“奇怪的想法…那我能得到什么呢?”

老谢:“你想知道的,那个图案的后续。”

从交易上,一条狗没有付出,同时也能换取任闲的信任。毕竟如果安汶的儿子在任闲手上,那交易中同样没有他们的参与,他们只是代行之人而已,就算任闲反悔,他们也没办法。

这就是没有付出的代价,也是好处,他们在必要时,可以很快的抽身出去,

对任闲而言,也是如此。

有了安汶的儿子做筹码,交易本身就得到了保障,如果不想继续了,那直接抛弃掉筹码就行,从根本上,任闲也同样没有损失。

这种交易,没理由会拒绝。

任闲:“我不觉得,安汶大叔会在这种情况下,跟你们合作。”

毕竟,交易中,付出筹码的人,就一个,那就是安汶自己,他的妻儿,变成了那位大人,一条狗,以及任闲的共有筹码。

这等于是四个人打牌,一个人出钱。就算是天大的冤大头,也干不出这种事啊。

老谢:“他当然会,人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从这一点上大家都是同等的执着,跟愚蠢。”

没错,这也是这种迫害安汶的交易能成立的理由。

安汶聪明吗?当然聪明,因为他是个人才,所以才要用这种手段把他请过来。

但安汶同样很愚蠢,他能够为家人付出一切。如果安汶如李仁那样冷血,交易本身就不可能成立了。

任闲:“没想到你还是个哲学家。”

老谢:“这可谈不上学问,那么,你同意吗?”

任闲:“同意。”

毕竟这种好事,不干白不干,在交易之下,利用是互相的。如果有个万一,任闲这个劫持人质的就会被一条狗推出去做挡箭牌,但任闲也是反过来利用他们,去拿到自己想知道的情报。

很公平。

老谢:“你果然毫无畏惧。”

出于对那位大人的畏惧,马尾帅哥很佩服对方的毫不犹豫。明明,连他们这一条狗的阵容都打不过,却还有胆子答应这种,会被那位大人盯上的行动。

说句胆大包天也不为过。

浪习惯的某人耸肩。

任闲:“警惕就够了,害怕可成不了大事,这是我刚听人说的,至理名言。”

老谢:“很有道理,那么,合作愉快!”

一握手。

任闲:“别把我弄死在那里就行。”

左边天王嗷嗷着。

逢际周:“放心放心,我可是表演派的大师。”

陈冰:“哼,你最好真能厉害一点。”

任闲:“下半身闭嘴!”

逢际周:“没错,你赶紧闭嘴吧,下半身。”

老谢:“哈哈。”

下半身瞪大眼睛。

陈冰:“你笑什么!”

马尾帅哥解释。

老谢:“我只是觉得,我们之间的交集太过于随便了。”

任闲:“开心就好嘛。”

左边天王点个赞。

逢际周:“就是,各取所需,有什么不对。”

陈冰:“你觉得我想和平?”

下半身依旧抱有,弄死某人的心思。

某人却在那介意。

任闲:“那先把刺头的下半身切掉吧。”

逢际周:“没错没错,先把只有刺头大小得下半身切掉。”

下半身震怒。

陈冰:“你大爷的,是这个意思?”

逢际周:“哇!刺头要扎死人了啊。”

顿时,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

确定好了时间,地点,人手如何。

接下来就要看任闲自个儿的表演了。

入城中的发展,还真是没法预料。

本来以为要战一场,毕竟名侦探破案,会动手理所当然嘛。

结果也确实如此,但总感觉不太对味。

又想想对方能耐不小,估着自己小命的脆弱,任闲还是把这当成了一件好事,因为是劫持,所以大半夜最好不过。

待到夜深,实际不过才晚上近九点,对学校中心城而言,此刻正是欢闹。

哪像这里,已经是一片的清冷。

任闲化作那夜猫子,悄咪咪的到了地方。

入口是地下水道。

顺着梯子滑下去,双脚落地,左拐,按着地图的指示,不到十分钟,就晃进一个暗角,伸出眼睛看,是有一道门。倒是光明正大,没有做过多隐藏。

毕竟哪里有闲人会没事钻进这下水道里寻威风啊。

任闲悄咪咪的摸到跟前,掐着时间,

巡逻有度,替换之中总有一个空荡。

时间到!抬手一发头发开门术,破了门锁后。任闲脱身而入。

化作幽灵。

绕过拐角,迎面扫过来一道影子,以暗杀术冲上去,当场便拧断了脖子,这杂兵只有剑术师二级的水准,于任闲而言,来一百个也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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