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因为这个扯淡的关系,这帮人给自己取了个沙雕中二的名字。
魔使。
你看看,非要叫这么中二的名字。
歪果出了那么几次魔使虐杀事件之后,魔使基本也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职业。
就这么说,你要是成功的和魔兽签订了契约,转化成魔使之后,那你基本也就可以享受到全民公敌的待遇了。
顺便说一声,目前这么沙雕的存在,基本都在歪果。
这倒不是说种花家的小伙伴就没有心理阴暗的。
只是种花家现在这个实力,这个待遇,你得是多沙比才会跑出去契约魔兽,转化成魔使?
当然了,万事万物还都是有那么点两面性的,简单说,黑化强三分。
同样级别的异能者,你要是契约了魔兽,明显比你契约灵兽要厉害几分。
大概的背景呢就是这么个背景。
依旧是帅气的快进。
快进真的是个好东西,可以省略好多水字数的空间。
一晃又是十年过去了,角色呢还是那些角色,现在这个时代,基本上呢你就不要去盘算什么老死的事儿了。
至少百年之内不会出现自然老死的减员情况。
小小陆们也算是长大了,每天出去浪荡着,谁也不知道啥时候就可能遇到个心仪的姑娘出来。
当然了,咱们是正儿八经的,不扯孩子的事儿,就告诉大家一声,孩子们长大了就行了。
重点还是得说陆长生他们。
说起来二蛋的全球防护罩计划,到底是没成功的实施。
说到底别人也不愿意种花家插手太多,所以空中之城依旧只有种花家。
至于歪果的形势,就有些微妙了。
首先呢是老布到底是呆不住了,丑丑国到底没像想象中一样出现一个英雄,而是滋生了各种各样的犯罪。
整个丑丑国基本都是哥谭市那样的存在。
罪恶,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老布去了,他是化身大蝙蝠飞走的。
特么的谁能知道血系异能还有这种作用。
当然布兰妮妮依旧在这边呆着,趁着这几年的机会又生了几个孩子,当然这次的途径就是陆长生亲力亲为咯。
所以布兰妮妮就留在这边看着自己的孩子。
反正按着布兰妮妮的计划,那只要是怀孕了,必然是要生下来的,至于做防护措施,人家就没想过这一茬。
因为光明系异能的缘故,布兰妮妮的产后恢复异常迅猛,怎么说呢,你丝毫不能从她的身上看到这是一个已经生了好些个孩子的妇女。
咳咳,不说布兰妮妮了。
只说老布,老布回到丑丑国的时候,很快就纠结起了一帮老部下。
那是曾经跟着老布枪林弹雨过的老伙伴。
而这老伙伴的数量也很特么的微妙,居然刚刚好就是十三个。
老布呢也没捣鼓什么虚的,直接就给了这十三个老部下来了个初拥。
说起来这十三位也是各有异能的存在。
但血系的异能强大之处就在于,居然可以完美的融合在本身的异能当中。
当然了,老布也是受益匪浅。
这个初拥的过程呢,让他直接成为了一个身具十三种异能的猛人。
没错,这就是初拥的反馈效果。
老布称自己为血族的族长。
至于那十三个老伙伴则是被他称之为亲王。
至于为什么不多初拥几个,很简单,这是极限了,再初拥老布就得被异能撑爆炸。
而这十三个亲王也开始发展自己的后裔,只是他们初拥的数量就只有七个。
之后就是一串串的下,知道最后的血奴。
到了血奴这个层面,其实就有点可怜了,虽然没什么数量的限制,也能大幅度的增加恢复速度和力量体质。
但他们就彻底不能见到阳光。
大蒜和银会对这些血奴造成极大致命伤害。
也就是说对老布来说只是单纯的个人喜好问题,层层传递后就是致命的克星了。
但你不得不承认一点,血族!
没错这帮人自称血族。
血族的这些人一个一个都是俊男美女的模样。
就在陆长生以为自己的这个歪果老丈人是打算以一己之力整顿丑丑国的时候,人家来了一波儿骚操作。
直接建立了一个叫暗黑神殿的组织。
说白了就是这货跑出去,没当英雄,而是直接冲着反派大boss的位子去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用老布的话说,黑暗和罪恶是不可能被消除的,与其如此,不如让我去引导黑暗,至少罪恶能少一些。
当然人老布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暗黑神殿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条款去约束加入暗黑神殿的小伙伴。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加入,但不加入,那你就得面对暗黑神殿的追杀。
就这么说,老布带领的暗黑神殿,对普通人的伤害少了许多。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陆长生知道的时候,脑瓜子是嗡嗡嗡的,这好不端端的老头儿。
每天在种花家的时候,就是陪着自己的外孙子们玩耍,捉灵兽。
怎么出去摇身一变就变成大反派了呢?
有了暗黑神殿,那就必然有人要建立光明神殿。
歪果人就这点出息。
光明神殿建立了之后,也是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名头,什么火神水神的。
顺便说一声,火神就是黑叔叔。
目前,光明神殿最强的就是黑叔叔,至于光明神的位子,空着。
没错,就这么扯淡,因为这帮人建立了光明神殿之后,突然发现,居然没有光明属性的小伙伴。
对于这样的事儿,二蛋倒是给陆长生解释过,类似于血族,光明之类的特殊异能。
它就有个很特殊的唯一性。
简单的说,光明属性的小伙伴有,就是布兰妮妮。
世界是不是很奇妙?
老爹捣鼓了个暗黑神殿,唯一能制约他的呢就是自己的女儿布兰妮妮。
如果是那种狗血的骑士,那就得出现一个傻啦吧唧的男人来劝说爱上自己的布兰妮妮去怼死布兰妮妮的父亲。
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真的,每次看到类似的情节,都在想,这尼玛的,和杀父仇人躺一起是有别样的快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