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忘词大师

演唱会的最后一首依旧是《开不了口》。

在全场大合唱中,「地表最强全球巡演」魔都第一场落下帷幕。

之后连续三天,在梅赛德斯中心,还有三场。

叶伦疲惫的回到后台,路雨早已经在此等候。

「我刚才改的歌词屌不屌?」叶伦一张口,就是这么一句话。

路雨眼神温柔,脸上止不住的笑意:「屌!」

……

「叶伦忘词」以很快的速度上了热搜。

歌迷们录制的画面传出。

这场演唱会全程高能,上热搜的不止一个词条。

从林君杰现身叶伦演唱会,两人各自唱《美人鱼》。

到《枫》+《搁浅》高难度连唱,和畊宏的隔空互动。

再到《上海一九四三》忘词。

以及最严重的《我的地盘》忘词,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叶董和林君杰的《美人鱼》都好好听!」

「我第一次知道,叶董也有一首美人鱼。」

「梦回十一年前,《枫》+《搁浅》,这场歌迷太幸福了吧!」

「这两首歌都好难唱,伦哥今天的状态太好了!」

「在现场,太过瘾了,这场演唱会真的封神!」

「好可惜啊,我买到的是明天的票。」

「我买到的是后天的,不用担心,每场都会很精彩的。」

有关忘词的讨论量最多。

「哈哈哈哈叶董这忘词也太严重了!」

「这位女歌迷干得漂亮!」

「这哪是忘词啊,压根重新填了一首歌哈哈哈。」

「文山老师哭晕在厕所,你自己背不住歌词,关我什么事?」

「日常吐槽文山老师。」

「亏他想得出来,自己随便唱居然还接的上。」

在网友们热烈讨论之时,叶伦和路雨回到了外滩的家中。

畊宏和薇薇也跟了过来,带着活跃的小泡芙。

林更辛也一起过来了。

大家在这里放松的聊着天。

「今天的演唱会太燃……不对,是太屌了!」林更辛依旧处在震撼中。

「那必须,不然怎么能叫地表最强。」叶伦笑着说道,语气中不无骄傲。

「华语乐坛也没人敢起这么拽的名字了吧。」畊宏小声吐槽。

叶伦耳力不错,立马问他:「今天的演唱会屌不屌?」

「屌屌屌!」畊宏不想多说这事,快速回答。

小泡芙被路雨和薇薇带进了房间,他们这才敢肆无忌惮的说话。

不然,畊宏可不允许他们出口成脏。

虽然这只是叶伦的口头禅,而且已经许久不用了。

他现在更喜欢用酷或者拽来代替。

不像年轻时那么锋芒毕露,就是要说屌,就是觉得自己屌。

林更辛笑着说道:「陈赤赤恐怕要后悔死了,他没抢到今天的票,只抢到了后两天的。」

畊宏调笑道:「是啊,今天唱了太多经典,还有现场编词,之后几天应该很难有这场面了吧。」

叶伦窘迫,摆了摆手:「接下来我会好好背歌词啦,都怪文山,写那么复杂。」

远在宝岛省的文山莫名其妙的连打两个喷嚏,滴咕道:「奇怪了,是谁在念叨我?」

……

往后的三天,梅赛德斯中心每天人满为患。

连带着许多小摊小贩也搬到了这里,俨然是一场盛会。

整个魔都场,4天,共有32万人次,场场爆满。

连续举办了4场演唱会后,叶伦终于迎来了一长段时间的休息。

下一场演唱会在xt市,作为芒果台的所在地,xt市的市民见到明星的概率比其他所有城市都高。

因为是在南方,所以不用赶时间去开。

全球巡演一般都会持续很久,「地表最强」第一阶段预计持续到明年。

以魔都为南方城市的,到湘潭、鹏城、香江等地,最后到达宝北市。

之后就是国外演唱会,在法国和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都有演唱会。

魔都场最后一场结束,叶伦和一众好友聚在一起,迎来了难得的休息。

身在魔都的不少人都来了,林更辛不用说了,他跟畊宏住在同一小区,很方便。

陈赤赤参加了两场演唱会,自然也来了。

畊宏也跟着一起,薇薇和路雨在家照顾小泡芙。

除此之外,上次来魔都见过面的朱贞也来了。

林君杰不在,他在其他地方有行程,就没法过来了。

大家欢聚在一起,为了叶伦魔都场的成功举办庆祝。

叶伦和畊宏都没喝酒,其他人多少喝了点。

「叶董,我有一个朋友特别喜欢你,本来我今天想带他一起的,但是怕太唐突了,就没带着。」

朱贞喝了不少酒,有点上头。

「哦?谁啊,可以一起带过来,反正是聚餐。」叶伦倒是不在意,吃一顿饭而已。

「他叫薛之千,也是歌手。」朱贞很讲义气,时刻想着自己的好兄弟。

「老薛啊!他确实很喜欢叶董,只是一直没机会认识。」陈赤赤一听是薛之千,也在一旁帮腔。

叶伦歪着头,想了想,问道:「是不是唱《演员》那位?」

「对对对!叶董你听过他的歌?」听到叶伦说《演员》,朱贞的酒醒了大半。

「现在不是都流行发数字单曲吗,前段时间我发歌的时候,听了一下榜单上的歌。」叶伦澹澹的回答。

朱贞有些忐忑,但还是问道:「叶董觉得这首歌,怎么样?」

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想听听叶伦对《演员》的看法。

只见叶伦点了点头:「还不错,有很强的个人风格。」

朱贞兴奋的站了起来,撒腿就往外面跑,边跑边说:「我要告诉老薛,叶董你说他的歌有个人特色!」

「不至于吧。」叶伦在后面傻眼了,就随便说一句,用得着吗?

陈赤赤在一旁解释:「老薛很喜欢伦哥你,他一直想请你写歌,只是没有机会。」

「哦,是这样啊。」叶伦了然,记住了这个名字。

毕竟能喜欢他的,眼光都不差,应该是个不错的歌手。

他在心里这么想。

叶伦在魔都待了不少天,和路雨过着轻松愉快的生活。

近十年,他都过的很放松。

包括刚复出的第一年,除了录制蘑孤屋,也就是找找灵感写写歌,非常轻松。

这一下子举行了十几场演唱会,着实有点不适应。

叶伦和路雨来到了一家酒吧,喝着小酒,享受着慢生活,当然,他们都是全副武装,进了包间。

「麻烦来一杯jito,再来一杯咖啡。」

叶伦出声,他记得路雨最喜欢喝这一款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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