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司凤在来到了三人身边,然后一脸担心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司晨。
然后禹司凤便是立即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司晨怎么会晕迷过去。”
听到了禹司凤的询问,向来直来直往的无支祁立即便是将在魔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诉了此时正满脸透露着担心的禹司凤。
而在听了无支祁的解释,特别是在听到了自己的弟弟司晨,差点因为朱雀瓶而丢了性命的时候,禹司凤脸色便是立即变得越来越难看,同时也是担心无比。
但是在担心过后,便是直接怒火冲天,此时那怕是禹司凤的性格,再怎么的温和不喜争斗,但也压不住自己心中的怒火。
要知道龙有逆鳞,触之必死,而禹司晨这个弟弟便是禹司凤内心深处的逆鳞,谁要是敢伤害自己的弟弟,那他禹司凤,绝对敢保证,自己一定会和其拼命。
而如今自己的弟弟,竟然因为朱雀瓶的事情,差点命丧魔域之中。这让禹司凤怎能不怒。
不过禹司凤的怒火,倒不是冲着褚璇玑而去,因为禹司凤并不傻,他从无支祁的那些话中,有提到过那朱雀瓶,乃是褚璇玑的那昊辰师兄给他的。
再加上禹司凤也是知道褚璇玑的为人以及性格。而且以褚璇玑对自己弟弟司晨的感情。是绝对不可能真的伤害司晨的。guxu.org 时光小说网
而且禹司凤刚刚从无支祁的话中提到过,璇玑一直说那是净气瓶。再连想到一切事情。以禹司凤的聪明才智,很快便是知道了,乃是璇玑的那昊辰师兄想要致司晨于死地。
这让禹司凤怎么能不生气,都想要害死自己弟弟了,他禹司凤要是还能忍,那他禹司凤就应该叫忍者神龟了。
不过几人此时却是知道,救人要紧。然后禹司凤众人,也是不在浪费时间,立即便是快速带着禹司晨,向着离泽宫撤退而去,这时候禹司凤只想快点带着司晨返回离泽宫,让亭奴治疗。
而众人的速度都很快,没过多久,便是回到了离泽宫,而在回到离泽宫之后,禹司凤便是立即命令弟子前去把亭奴给请过来。
而接到命令的弟子,也是知道肯定是出事了,也不作停留,立即便是快步跑去找寻亭奴。
而亭奴也没有让禹司凤众人等太久,便是来到了宫主寝殿之中,而此时在寝殿之中,禹司凤众人全都站在了床边,都在等着亭奴。
很快禹司凤众人便是见到了坐着轮椅到来的亭奴,然后禹司凤和紫狐便是赶紧来到亭奴的身边。
“亭奴…你终于来了,你快来看看,司晨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到现在还没有醒来。”紫狐满脸担心的对着轮椅上的亭奴询问道。
而此时和紫狐一起来到亭奴身前的禹司凤,这时候也满脸担忧的对着亭奴说道,让其快点给司晨看看,同时也是安慰一下紫狐,让紫狐不要太过担心,先让亭奴检查司晨的状态,才是现在最重要的。
置于其他的事情,等亭奴替司晨检查完后再说。而听到禹司凤的话,紫狐慌乱的内心,也是平静了下来,知道其说的并没有错。
而这时候坐在轮椅上的亭奴,也是出口安慰道:“放心吧……紫狐,我一定会尽力,不会让司晨有事的。”
“我知道了,谢谢你亭奴。还有刚刚抱歉了,我的情绪有点过激了!”紫狐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的说道。
而性格和善的亭奴,在听到了紫狐话里对自己的歉意,亭奴也没有过多的在意。只是对着紫狐和善的笑了笑,以及说了句让其不要太过担心的话。
然后亭奴也不在停留,快速的推动着轮椅,然后来到了床边,看着晕迷不醒的禹司晨,便是开始为其查看禹司晨此时的身体状况,然后才能为其治疗。
而在查看了一会儿之后,亭奴的眉头皱了一下。似乎是遇到什么问题。
而亭奴的表情变化,也是被在场的禹司凤众人给察觉到了。于是禹司凤便是立即开口向亭奴询问道:“亭奴…怎么样,司晨这是怎么回事。”
“是啊亭奴,司晨现在到底怎么样。你到是快点说岀来。”紫狐也是一脸着急的询问道。
而若玉这时候也急忙上前询问道:“亭奴,有什么话你就说吧,这里的人都是自己人,说岀来,大家一起想办法。”
听了众人的询问,亭奴也是没有要隐瞒大家的意思,然后便是直接说道:“大家放心吧,司晨并没有事,只是其体内被大量的朱雀瓶所释放的煞气所沾染。只要把煞气给逼出来,那便没事。”
听了亭奴的解释,众人也是内心松了一口气,不过那朱雀瓶所释放的朱雀煞气,确实得想办法将其从司晨的体内给逼出来。
不过一旁的禹司凤却是想的更多,觉得事情应该没有那么的简单。果然如禹司凤想的一样。
只见沉默的亭奴,这时候突然接着说道:“确实如大家想的一样,只要逼出了司晨体内的朱雀煞气,便会没有事,但是问题是,想要将其从禹司晨的体内逼出来,就必须要有两位实力达到太乙金仙巅峰的强者,共同施法才能将其逼出,当然还有一种办法,那便是让一位修为境界达到传说之中的大罗金仙巅峰境界的至强者亲自岀手,那想要逼岀这朱雀煞气,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说到这里,亭奴便是停顿了一下,然后便是接着说道:“但是像大罗金仙巅峰这样的大能者,根本不是那么容易能寻找到的。就算寻找到了,以这样的强者,根本不会理会我们的。强者都有强者的傲气。”
禹司凤众人,在听到亭奴前面的话,全都是一脸的欣喜,但是在听到后面的话,众人的脸色,便是立即苦了下来。
亭奴说的,他们又何尝不知道,大罗金仙强者,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真的可以说瑶不可及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