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于丝发烧了,四十度。
她请了两天病假,睡了四十个小时,其中三十九个小时都在做梦。不记得剧情是什么,但好像一直在打架,一刻也没歇息过。
她被累醒,睁眼时发现自己正趴着,骑着被子,脸压着胳膊,落枕的不适还没发作,目光先被不远处一个晃动的身影吸引了。
高烧让她的视野变得模糊,她翻身靠在床头,曲起一条腿,胳膊随性搭在膝上,懒散地再次凝视。
仍然困难。
她决定放弃,他却忽然侧身,周围一瞬黯淡无光。
她还是原谅许迦七吧。
这个世界上哪里还有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有也没他这么年轻的。
许迦七的注意力都在凌乱的房间上,都是泥的单板捡得毫不迟疑,轮到她的胸罩却犹豫不决。
她觉得有趣,歪头笑道:“你可以让它就放在那。”说完还补充:“我就穿了一会,嫌勒得慌,摘了,没沾上汗,你别担心。”
许迦七耳朵通红,转身面对于丝,数秒间已调整好表情,“跟汗,有什么关系。”
于丝也曲起另一条腿,胳膊叠放在膝上,趴上去,歪头看他:“那跟什么有关系呀?你不是说都是兄弟嘛,兄弟衣服你有什么不好捡的。”
于丝第一次表白许迦七时,他用“兄弟”这个称呼设定界限,当天晚上于丝就要跟他回家睡觉,他也第一次表现出震惊万分。
她说,兄弟都是可以无所顾忌睡一张床的,迦七你这么害臊,是不是没有把我当兄弟呀?
许迦七以后就再没提过兄弟这回事。
于丝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理解,处理事情也有自己的逻辑和方式。
许迦七不跟她诡辩,放下垃圾桶,洗了手,拿来药和水,一粒一粒药抠开,攒成一小把,递给她:“把药喝了。”
于丝摇头,一翻身滚到被子上,把脸埋进去,声音渗出来,“我还没吃饭呢,喝药胃疼。”
“这是饭前的药。”
于丝总有借口,“没吃饭很虚,我嘴都张不开了,我想吃酸辣粉……”
她的身体再吃辣,明天要准备后事了,许迦七不准:“你会胃疼。”
于丝自说自话:“我一求你就买了。”
因为许迦七虽然一直拒绝她,但又实在心软,很多事,她软磨硬泡就能得偿所愿。
她也不知道是因为两人从小就认识,他念及这份青梅竹马的情谊,还是他心里其实有她一席之地。反正许多年来,她好像一直是他的舔狗,但又一直“恃宠而骄”。
许久,许迦七说:“我不会的。”
于丝停下晃悠的双脚,重新翻身,趴在胳膊上,盯着他看了半天。她卸掉所有表演,回到本来的样子,然后问:“是你不想为我妥协,还是担心我吃了病情严重?”
她声线就像她擅长的贝斯,深沉浑厚,她以前为了嗲嗲地撒娇,专门找甜妹学习发音技巧。
甜妹后来给她买了杯奶茶,让她别去了,说考大学都没这么费劲。
她索性不学了,喜欢一个人,她应该坦诚一点,她就是一个破锣,破锣也可以喜欢许迦七。
许迦七避而不答,把药递过去,糖衣药片在他手里落了色。
光照下,掌心的湿润使掌纹恍有金粉,于丝又呆看了一阵。
搁在以前她就吃了。她从不把许迦七逼狠了,她还在娘胎里时,就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道理。但不知道是高温的催化,还是生病的人总不理智,她抿嘴,说:“我,不,吃。”
僵持住了。
又是许久,许迦七说:“我陪着你吃。”
于丝还没反应过来,许迦七已经把那些药片一颗一颗放进自己嘴里,重新抠开新的递给她:“该你了。”
于丝迟疑,但于丝从不迟疑,所以接过来,一把填进嘴里。
她不再看许迦七,许迦七也不知道再说点什么,准备离开,却被于丝拽住袖子,回头看到病恹恹的脸,那句“怎么了”愣是没问出来。
于丝从来不拐弯抹角,“嘴苦。”
许迦七迟钝不语。
于丝不松手,站起来,加上床高逾出许迦七半个头。她烧还没退,人站不稳,许迦七双手护在她腰侧,不碰到她,也不许她忽然摔倒。
她手挪到他肩膀,环住他脖子,抿一下嘴,“这里,特苦。”
许迦七禁欲的神,偏不看她唇。
于丝不知道生病会使人反复失焦,醒来到现在,她总看不清他的脸。那么俊的脸,离她那么近,又那么远。
她用力眨眼,视力没恢复,反倒晕得更快了,不由分说地照着他脸扑过去。她发誓,她没想亲他的,但这个姿势、方向,她亲到他是必然的。
这时,他转了身。
她只是扑到他背上,下巴磕在他肩膀,热辣呼吸擦过脸庞。
她本来要解释不是故意的,他一躲开,她就怪他了:“别说我现在生着病没什么性|欲,就算我有,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你就妥协一下,给我一次又能怎么样,你处男身还留着拍卖吗?”
“……”
许迦七确定于丝是烧糊涂了,平时也混,但没这么混,这话说的,没一个字是害臊的。
她还趴在他背上,他不动身子,缓慢地伸出手,拿来桌上的桃酥,掀开盖子,拿一只,撕开袋子,连着袋子拿给身后的人,没有回头。
于丝多懒,就不伸手,借着他的手,张嘴咬了一口。
还是有糖的桃酥好吃。这样想着,她突然问他:“你吃不?”
“我不吃……”
话音未落,于丝已经扳过他的脸,照唇贴上去,把半口桃酥硬杵进他嘴里。
他皱眉想躲,晃两下又没有,似乎是顾虑她还倚在他身上,他挪开她就没了支撑。
她满意了,他却像被冒犯到了。他情绪匮乏,像于丝那样飞扬跋扈,几乎没有过,但他也不总是淡定自若的,于丝一撩他,他就耳红,难为情。这一刻,他很想跟她发脾气,但又不擅长,最后只是急道:“你总不明白强迫别人做他不喜欢的事……”
“甜不。”
“甜……”许迦七还没说完,“你不能总这样不礼……”
“有多甜?”
“很甜……”许迦七的话还是没有说完,但他却不想说了。氛围破掉后他更不显凶了。
于丝胸腔透出低沉却满意的两道笑声后,沉沉睡去。
许迦七心中万象,仿佛站了很久,其实只有数秒,就已经转身,把她轻轻抱到了床上,盖好被子,藏好被角。
他俯身把她夹到嘴里的头发拨开,眼神缓慢地移上她的脸。
她安静的样子少见,叫他一时忘记离去。
脖子上已经渐渐冒出疹子,瘙痒令他没再久待,拎上收好的垃圾,以及她的内衣,出了房门。
他把内衣放进内衣机,网上搜了一遍注意事项才继续使用。
随后下楼丢垃圾,再上楼时,因为一身红疹被人侧目而视,他也只是平淡地拉上冲锋衣拉链。
回来时整理客厅。
于丝姥爷给她这套房时,她正备战高考。由于文化课成绩不理想,她高二转了艺术生,高三时到京西学习,为此她父亲给她买了套房。
因为她父亲家暴和剥削她母亲,两人离婚时又闹得很难堪,她早单方面断绝了父女关系,坚决不住,七百五租了一间地下室。
她母亲觉得她矫情,游说家人别管她,给她一点苦头吃,让她知道有一点好日子过多不容易。
她较劲,硬是在地下室住了一年。
后来姥爷看不下去,召集全家开会,把原先铁道局上班分配的房子写到了于丝名下。
于丝顺理成章地考上京西师范的音乐系,两月不到就转去历史学院陪尤椿了。她母亲觉得她儿戏,跑到学校干涉她转系的事。她在广播站开麦,公开跟她母亲辩论。
那句“我人生的每一步都是自己在选择,自然甘愿承担每一个失败的后果。既然我不用你,就请你管自己。”在网上引起热议。
评论声好坏参半,然而她却因此获得参加辩论节目的机会,也争气,一路杀进决赛,赢那十万奖金正好装修。
许迦七继续打扫,不到九十平米的房子到处是乐器,地上黑电线纵横交错,哪里是家,排练室和录音棚更贴切。但这是她钟爱的东西,于是他格外仔细。
其实于丝才是音乐之子。
她是绝对音感,器乐方面的天赋也令人惊叹,当时帆县全县也只有她一个入了音乐家胡蒙的眼,被悉心教导了一年。所以她转系的决定才那么叫身边人不解。
直到一个晴天,她拎着棒球棍横穿校园,砸了一间女生宿舍,接着尤椿被室友霸凌的事爆出来。
所有人都理解了。
许多人咂舌,于丝放弃所长,不该义气的时候义气,简直蠢得可以。
后来,于丝是历史学院全院绩点和学分第一,学术项目唯一奖学金获得者。虽然化学奥赛失利,但在此之前已经蝉联过两届全国第一。
她堵住那些声音,又因此迎来新的争议。
她的存在让更多努力也没用的人破防,谁毫不相干的几门学科都能出类拔萃?她上辈子积了多大德,才能在这一世让所有人相形见绌?
她消除争议的方式很粗暴,公开宣称自己就是天选之子。被骂惨了。原本帮她说话的人都改变了立场。
也因此,她被正义之士扒个精光。原来她妈是中科院化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她从小被迫学化学,拿奖只是因为熟练;奶奶是帆县文物局的专家,守着古都,她自然对历史有敏锐的嗅觉;只有音乐是天选,但她在三岁时声带瘫痪,声音严重嘶哑、气息不足,医学干预只能改善症状。比起器乐,她最爱声乐,却此生无法登上更大的舞台。
许迦七盯着落灰的立麦失神,这是房间里唯一落灰的东西。
幺姐回家时气色出奇地好,珠妈接过她的皮草大衣时,忍不住问道:“幺姐心情还不错哟。”
“出院了,天也晴了,心里呀就是畅快。”
珠妈才把衣服收进衣帽间专属的柜子,就听幺姐电话里说要买新车。
是呢,许迦七开车闯了红灯,幺姐这样讲究的人,一定觉得是那车子不吉利,害得孩子没注意到红灯。
电话刚断,许迦七回来了。
珠妈转身时,幺姐已经迈着碎步迎上去,随即响起欢快的声音:“迦七回……”话说一半,语气陡然转变,紧张道:“又起疹子了!是不是吃甜的了?”没等许迦七回答,扭头便骂:“珠妈怎么回事!迦七吃甜过敏你是忘了吗!这么重要的事都能忘吗!”
她机关枪一样不给珠妈辩解的机会,而珠妈也不懂在主人面前辩解,一面担心一面忍受责备。
还是许迦七解释:“我午饭在外面吃的,是我自己没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