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这条项链,克利福才会那么快晋升到大师级,他的修行资质本身就是中上。
戴上这条项链后,克利福瞬间就变成了上等资质,这直接节约了他三分之一的修行时间。
千万别小看这三分之一的时间,没有任何冥想装备的辅助,一个修行资质中上的法师。
就算每天都冥想三次,那也至少需要五十年的时间,才能从高阶法师晋升为大师级法师
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大师级法师,都是一幅老爷子的模样。
但是克利福就比较厉害了,他用金币购买了大量辅助修行的装备,硬生生的把这个水磨工夫,缩短了将近一半的时间。
而在所有的修行装备中,最贵的就是这条高阶冥想项链了,当年克利福在王都的拍卖会上,开出了五万金币的天价,才拿下了这条项链。
虽然价值连城,但是在克利福晋升到大师级后,也没有想要卖掉它。
高阶冥想项链向来有价无市,所以这条项链是克利福,专门留给自己未来的亲传弟子的。
抚摸着这条精致的项链,克利福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西蒙的影子。
“不行”,克利福摇了摇头,强行将西蒙的影子,从自己的脑海中驱逐了出去。
西蒙身上的秘密太多了,连他这个导师都看不透,更何况西蒙还是月光教会的圣子。
他克利福可不敢收月光教会的圣子,来当自己的亲传弟子。
“高阶冥想项链,可惜啊!对我这个大师级法师没用了”,将这条价值连城的项链放好,克利福呼唤学徒,将这个旧箱子放回了自己的房间。
另一边,西蒙走出炼金工坊,前往四元素系的教学楼,找到了水元素系的导师多尔顿。
“所有必要的零级法术”,坐在水元素系的教室里,多尔顿翘着二郎腿,打量着这个炼金系的学生。
这个法术学院唯一的私读生,身上有那么多金币吗?
他记得之前西蒙好像是很穷的,上一次来他这学法术,掏金币的时候可是扣扣索索的。
“唔,等等,你身上穿的法袍,难道是蓝银花法袍”,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多尔顿连忙凑到了西蒙身前。
“我的天,真的是蓝银花法袍”,用放大镜仔细观察着法袍的纹理,多尔顿不可置信的喃喃道。
蓝银花法袍是神圣联盟帝国生产的法袍,在所有的高阶法袍当中,其效能绝对是顶尖的。
这小子最近是发大财了吗?不然怎么可能穿的起这么高端的法袍,多尔顿悄悄的撇了一眼西蒙。
“额,多尔顿导师,我身上穿的这件法袍很厉害吗?”,看到一向冷静的水系导师如此惊讶,西蒙也是疑惑的问道。
这件克利福淘汰下来的二手货,好像很是不得了的样子啊!
“当然了,在所有的高阶法袍当中,蓝银花法袍绝对是最顶尖的存在,比我现在身上穿的法袍,要好上两个档次不止”
嫌弃的看来一眼自己的法袍,多尔顿恋恋不舍的,将手从西蒙的法袍上拿了下来。
东西再好也是别人的,自己还是攒钱赶紧升到大师级才是正事。
“嘶,真的吗?这法袍真的这么好”,听到自己穿的这身法袍,比学院导师身上的法袍还好,西蒙顿时瞪大了双眼。
“当然好!”,先是狠狠的称赞了一句,接着多尔顿又婉转的说道:“但是吧,也不是那么的好”。
“什么意思?”,一股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西蒙连忙追问道。
“唔,这么说呢”,再次看了一眼西蒙的法袍,多尔顿惋惜的说道:“这法袍虽然是最顶尖的高阶法袍,但是性价比不是很高。
虽然它的性能,比我现在身上的这件法袍,要好上将近一半,但是它的价格,却是我身上法袍的两倍多”。
“噗”,西蒙喷出一口老血,双眼无神的倒在了地上,导师,没有您这么坑学生的啊!
我说怎么你卖的东西这么贵呢?原来感情都是些奢侈品啊!
其实想想也是,克利福身为银月王国最有钱的法师,他淘汰下来的东西,怎么可能是一般的东西。
时光如梭,每天去水元素导师那里学习法术,终于西蒙迎来了今年,最后的一个月份,十二月。
在前面不到十天的时间里,西蒙在水系导师那里,学到了三十多个零级法术,而相应的,他的钱包也只剩下了两百多的金币。
这些必要的零级法术,包含了近战系的敏锐目光、轻盈步伐、强健臂膀;四元素系的火苗术、凝水术、清风术、大地感知。
以及一些其他系的零级法术,比如光系的光亮术、暗系的黑烟术、召唤系的法术信使、通用系的法术追踪等等。
这些杂七杂八的法术没什么卵用,但却成功让西蒙,见识到了法术的繁多性,顺带着也丰富了他的眼界。
这不,身为穿越者的西蒙,利用刚刚学会的这些零级法术,再次创造出了几个法术。
“哈,火球术”,在西蒙的叫唤下,一发大火球从法杖前端飞出,然后便在训练场的地上,炸出了一个水桶大小的坑。
当初西蒙学会火苗术后,直接就联想到了上一世蓝星上,游戏里经常见到的火球术。
当天西蒙就按照自己的理解,创造出了火球术这个法术。
火球术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将自然界中存在的火元素,压缩成一个火元素法球,然后再用法力弹弓打出去就行了。
除了凝聚法球的方法不一样外,整个法术的原理几乎与法术飞弹相同。
并且在西蒙的多次试验下,发现火球术这个法术的威力很可观,差不多都快赶上蓝星的手榴弹了。
“啧,不愧是价值两千金币的法杖,真香”,感受着法力在法杖中流畅运转,西蒙发表了上一世的着名感想。
平心而论,虽然克利福淘汰下来的东西很贵,但不得不说全都是些好货色,西蒙现在手上拿的法杖,比他之前的那把破法杖,要好出百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