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说:“你还认为是我杀了她,是不是?”
“我怎么想重要吗?”
“对我很重要。”
我借用了德金的台词:“没人雇我来想。”
我们是在离第八大道几个店面远的一家咖啡店,坐在靠里的雅座。我的咖啡什么都没加。他的只比他的肤色浅一点。我还要了一个英式烤松饼,因为我想该吃点什么,但根本没去碰它。
他说:“不是我干的。”
“好吧。”
“我有你们所谓的‘有力的不在场证据’。整整一屋子人能够为我那晚的时间作证。我根本不在那家旅馆附近。”
“那很方便。”
“你是什么意思?”
“你想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
“你是说我买凶杀人?”
我耸耸肩。隔着桌子坐在他的对面,我感到有些焦躁,但我更觉得疲惫。我不怕他。
“也许我可以这样做。但我没有。”
“随你怎么说吧。”
“真该死,”他说,喝了一口咖啡,“你和她的关系比你那天晚上透露的要深吧?”
“不。”
“只是朋友的朋友而已?”
“没错。”
他看着我,目光如炬,射入我的眼睛。
“你跟她上床了,”他说。
没等我回答,他又说:“当然,就是这样。她还能怎么谢你?这女人只说一种语言。希望那不是你得到的唯一报酬,斯卡德。我希望她不是只用卖肉谢你。”
“我的酬劳是我自己的事,”我说,“我们之间的交易是我自己的事。”
他点点头:“我只想弄清楚你的来路,仅此而已。”
“我既无来路,也无去向。我完成了一项工作,我得到了全额报酬。现在顾客死了,我与这件事无关,这件事也与我不相干。你说你跟她的死无关,那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我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那是你与警察之间的事。我不是警察。”
“你曾经是。”
“但不再是了。我不是警察,不是死去女孩的兄弟,也不是手举火剑的复仇天使。你以为谁杀了金·达基嫩对我很重要?你以为我他妈的会在乎?”
“对。”
我盯着他。
他说:“是的,我认为这对你很重要。我认为你在乎谁杀了她。那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他温和地笑着,“瞧,”他说,“我想要雇你,马修·斯卡德先生。我想让你查出杀她的凶手。”
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相信他是认真的,然后竭尽全力劝他放弃这个念头。如果真有能够追查到杀金凶手的线索的话,我对他说,那警察办到的机会更大。他们拥有所需的权力,人力,才干,人脉和技术。而我一无所有。
“你忘了一件事,”他说。“噢?”
“他们不会去查。他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是谁杀了她。但他们找不到证据,所以无能为力,那只是他们不全力以赴去查的借口。他们会说:‘嗯,我们知道是钱斯杀了她,但没有证据,我们还是去办别的案子吧。’天知道他们是否有那么多别的案子可办。如果他们确实在办这个案子,他们也不过是想方设法把它栽到我的头上。他们甚至不去想想是否还有人有理由想让她死。”
“比如谁?”
“这就要靠你去查了。”
“为什么?”
“为钱,”他又笑了起来,“我不会让你白干的。我财源滚滚,都是现金。我会付个好价钱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为什么要我办这个案子?你为什么要找到那个凶手呢——假设我能找到他的话?那不会让你脱难的,因为你没落难。警察找不到于你不利的证据,也不可能找到。如果这个案子一直悬在那儿,对你又有何不利?”
他的目光平静而坚定:“也许我关心的是自己的名声,”他说。
“为什么?在我看来,你的名声还有所提升呢。如果外头传闻说你杀了她却逍遥法外,那其他想摆脱你的女孩就得好好想想了。即便你跟她的死没关系,我认为你也会心甘情愿被人误会。”
他用食指轻轻弹了两下空空的咖啡杯,说:“有人杀了我的女孩。没有人可以干了这件事却逍遥法外。”
“她被杀时已不是你的人了。”
“有谁知道?你知,她知,还有我知。我其他的女孩,她们知道吗?酒吧和大街上的人知道吗?外面那些人只知道,我的一个女孩被杀,凶手却安然无恙。”
“那损害了你的名声?”
“我看不出对我名声有什么好处。还有,我的女孩会害怕。金被杀了,而凶手仍逍遥法外。如果他故伎重演呢?”
“再杀一个*?”
“再杀我的一个,”他声音平稳地说,“斯卡德,那个凶手荷枪实弹,而我却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也许杀死金是某人要栽赃我呢。也许我的另一个女孩是他的下一个目标呢。我所知道的是,我的生意已经受损了。我告诉我的女孩不要应召去任何旅馆,这只是第一步,如果有什么蹊跷的新嫖客,就不要接。这等于让她们歇业。”
服务员端着一壶咖啡转过来,帮我们添满杯子。我还没碰我的英式松饼,上面溶化的奶油开始凝结起来。我让他把松饼拿走。钱斯往他的咖啡里加奶精。我想起跟金坐在一起时,她往自己的咖啡里加大量奶和糖。
我问:“钱斯,为什么找我?”
“我告诉过你。警察不想全力以赴。要想让谁卖命,就得付钱给他。”
“还有其他私人侦探。你可以包下整家侦探所,让他们不分昼夜为你效力。”
“我从来不喜欢团体运动,宁愿看单打独斗。再说,你了解内情。你认识金。”
“这有用吗?”
“而且我认识你。”
“因为我们见过一次?”
“并且我喜欢你的风格。那也很重要。”
“是吗?关于我,你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对拳击在行。那并不很多。”
“那很重要。但我知道的不止于此。我知道你做事的方式。你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很多人认识你,他们很多人对你评价不错。”
我沉吟了一两分钟,然后说:“杀她的没准是个疯子。所以才把现场弄成那样,也许事实就是这样。”
“星期五我知道她要退出,星期六我告诉她没问题。星期天有个从印第安纳来的疯子把她剁碎。这只是巧合吗?你觉得呢?”
“巧合无时不有。”我说,“但是不,我不认为那是巧合。”
上帝,我真累。我说:“我不太想接这个案子。”
“为什么?”
我想了想,因为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想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他妈的,我想喝酒。
“你总需要钱吧。”他说。
这倒是真的。我上回赚到的酬金撑不了多久。我的儿子米基还得买牙托,之后还有其他用钱的地方。
我说:“我得好好想想。”
“好吧。”
“我现在无法集中精神。我需要一点时间,理理头绪。”
“要多久?”
几个月,我暗想。
“两三个小时吧。我今晚给你打电话。我能直接联络到你,还是就打那个联络站的电话?”
“定个时间,”他说,“我在你的旅馆前和你碰头。”
“你没必要那么做。”
“在电话里拒绝要容易得多。我想面谈的把握大些。此外,如果你答应了,我们还得多谈谈。而且你也需要我先给你一些钱。”
我耸耸肩。
“选个时间。”
“十点?”
“在你旅馆前面。”
“好吧,”我说,“如果我必须现在回答,那准是拒绝。”
“那就最好等到十点。”
他付了咖啡钱。我没争着付帐。我回到旅馆房间,努力静心思考,但做不到。我连静静坐一会儿都办不到。我不停地从床走到椅子,再从椅子那儿走回来,奇怪自己为什么不马上一口回绝他。现在我得苦熬到十点,然后下决心拒绝他的请求。
我未及细想就戴上帽子,穿上衣服,绕过街角来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走进门,却不知道要些什么。来到吧台,比利一看到我,就开始摇头。
他说:“我不能卖酒给你,马修。我很抱歉。”
我感到脸涨红起来,既尴尬又气愤。
我说:“你说什么?在你看来,我像在发酒疯吗?”
“不像。”
“那我他妈的为什么在这儿不受欢迎?”
他回避我的目光。
“规矩不是我定的,”他说,“我也没说这儿不欢迎你。咖啡、可乐、正餐都行,见鬼,你是尊贵的老顾客。但我不能卖酒给你。”
“谁说的?”
“老板。那天晚上你在这儿的时候——”
噢,上帝。我说:“很抱歉,比利。跟你说实话,这几个晚上我过得很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来过这儿。”
“别放在心上。”
耶稣基督啊,我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那天晚上我的表现很糟糕吗?我惹麻烦了吗?”
“啊,见鬼,”他说,“你醉了,你知道吗?这事难免,对吧?以前我有个爱尔兰女房东,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向她道歉,她会说:‘上帝保佑,孩子,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你没惹什么麻烦,马修。”
“那——”
“瞧,”他说着,身子前倾,“我只是重复老板的话。他对我说,如果那个家伙自己想醉死,我不管。如果他想来这儿,我们欢迎,但我不卖酒给他。这不是我说的,马修。我只是重复他的话。”
“我理解。”
“要是我的话——”
“不管怎样,我不是来喝酒的,”我说,“我来喝咖啡。”
“既然这样——”
“去它的既然这样,”我说,“既然这样,我想我要的还是酒,想找个愿意把酒卖给我的人难不到哪儿去。”
“马修,别那样。”
“别告诉我该怎样,”我说,“少跟我说废话。”
我的愤怒有种净化作用,令我满足。我昂首阔步地离开那里,怒气冲冲,站在人行道上考虑到哪儿去喝酒。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身。一个穿着旧军夹克的人正温和地对我笑着。开始时我想不起他是谁。他说见到我很高兴,问我一向可好,我这才想起他来。
我说:“哦,嗨,吉姆。我很好。”
“去参加聚会?我跟你一块儿去。”
“哦,”我说,“今晚恐怕不行。我得去见一个人。”
他还在笑。我灵机一动,问他是否姓费伯。
“没错,”他说。
“你给我的旅馆打过电话。”
“只想问声好。没什么要紧事。”
“我没认出那个名字。否则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当然。你真的不一起去参加聚会,马修?”
“我希望我能去。哦,上帝。”
他等待着。
“我遇到点麻烦,吉姆。”
“你知道,那很正常。”
我不敢看他,说:“我又喝酒了。我坚持了,我说不准,七八天吧。然后又开始喝酒了,而且我做得还好,你知道,控制饮酒量。然后,一天晚上,我遇到了麻烦。”
“你喝第一杯时就遇到了麻烦。”
“我不知道,也许吧。”
“那就是我打电话的原因,”他温和地说,“我想你或许需要点帮助。”
“你知道?”
“嗯,星期一晚上参加聚会时,你看上去情绪很不稳定。”
“在聚会上?”
“你不记得了,是不是?我觉得你好像因醉酒而失去意识了。”
“哦,天哪。”
“怎么了?”
“我醉醺醺地去那儿了?我醉醺醺地出现在戒酒互助会上?”
他笑了:“你把那说得像是死罪一样。你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吗?”
我真想去死。
“那太糟了,”我说。
“什么太糟了?”
“我再也不去了。我无法再迈进那个房间了。”
“你觉得很丢脸,是吗?”
“当然。”
他点点头:“我总是为自己的醉酒失忆感到丢脸。我不想、也不敢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不过总的来说,你的表现不是很糟。你没惹麻烦。你没乱说话,只是打翻了一杯咖啡——”
“哦,上帝。”
“你没有洒在别人身上。你只是喝醉了,仅此而已。你那天晚上好像很不开心。实际上,你看上去很痛苦。”
我鼓起勇气说:“我被送进医院。”
“你已经出院了?”
“我今天下午办了出院手续。我被送进医院是因为全身**。”
“好在你好了。”
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
我说:“我不能等到会开完就得走。我十点要见一个人。”
“你可以提前一点走。”
“也好。”
我觉得每个人都在盯着我。有些人跟我打招呼,我觉得他们话中有话。其他人什么都没说,我就想他们是有意避开我,因为我在醉酒时冒犯了他们。
我极端神经过敏,以致于想逃出自己的躯壳。
自由发言时,我实在坐不住了。我不停地到咖啡机那儿倒咖啡。我敢肯定,我不断往咖啡机那儿跑已招致不满,但咖啡机似乎有强烈的吸引力,让我无法抗拒。
我总是走神。讲话者是布鲁克林的消防员,讲的故事生动有趣,但我就是无法集中注意力。他说他们消防队的队员都是海量,那些不酗酒的人都被调走了。
“队长是个酒鬼,他希望周围都是酒鬼,”他解释道,“他常说:‘给我足够的酒鬼消防员,我就会扑灭所有火灾。’他说的没错。各位,我们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险都敢冒。因为我们都醉得不知死活了。”
真是一个该死的谜团。我一直控制自己的饮酒量,而且卓有成效。只是后来不灵了。
休息时,我往收费篮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到咖啡机那儿又倒了一杯咖啡。这一次我勉强自己吃了一块燕麦饼干。
讨论开始时,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总是跟不上思路,但这似乎无关紧要。我尽可能仔细听,尽可能待在那儿不动。
十点差一刻时,我起身溜出门,尽量不引人注意。我觉得所有人都在盯着我,我想让他们相信,我不是去喝酒,我必须见一个人,是去谈生意。我后来才想到,我本可以待到聚会结束。
圣保罗教堂离我的旅馆只有几分钟路程。钱斯会等我的。也许我是想找个借口在轮到我发言之前离开。
十点时,我已到旅馆大厅。我看见他的车停了下来,我出门穿过人行道来到路边。我打开车门,坐进去,又砰地关上车门。
他看着我。
“那个工作机会还在吗?”
他点点头:“如果你接受的话。”
“我接受。”
他再次点点头,挂上档,将车驶离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