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凝聚人心,身份猜测

此时齐云的举动,可不是简单的分肉。

这是在建立等级秩序,和山匪们的荣誉感,激发山匪们立功表现的积极性。

没想到他的驭下手段,这么高明。

这不就是军队里养精兵的法子吗……

不对!

这怎么看着……更像是养死士的法子?

任思思愣神的功夫。

齐云已经把肉全分完了。

当三十六个山匪一口米饭一口肉的吃起来,差点流下幸福的泪水。

太香了!

尤其是,这次齐云亲自调味,把盐分放足了,肉的香味彻底被激发出来。

每一口肉咸香可口,再配上米饭。

这滋味,他们从未品尝过。

肉都分给了三十六个立功的山匪。

剩下的山匪便用肉汤泡饭,搭配野菜吃。

这对他们也是难得的美味,尤其是这次炖肉的盐放的足够,肉汤味道更是鲜美,连平常难以下咽的野菜,被肉汤浸泡后,都变得香甜可口。

不过。

他们看向那三十六个吃肉吃的满嘴流油的山匪,都是难掩眼中的羡慕。

如果再有机会,他们一定要好好表现。

特别是张福,他瞄了眼小六子,有些难堪,也很惭愧。

因为他被赵贵暗算,差点让山寨易主。

暗下决心,日后一定要在齐云面前好好表现。

一众山匪中,三十几个原来清风寨的山匪,大口大口吃着肉汤泡白米饭,将清风寨彻底遗忘。

清风寨虽是大寨,但除了几个当家还有十几个小头目外,底下的小山匪,过的也是勒紧裤腰带的日子,勉强糊口而已。

跟着齐云混,显然比跟着庄强好。

众匪狼吞虎咽,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美味。

不一会,饱嗝声就此起彼伏。

不知是哪个山匪嘀咕道。

“这么香的饭菜,要是有酒喝就好了。”

“上一边去,瞎嚷嚷什么?你喝过酒吗?”张福撇嘴。

“就是没喝过,才想喝嘛……”那嘀咕的山匪挠了挠头,腼腆一笑。

众匪哄堂大笑。

在大乾,酿酒工艺还很落后,十斤粮食也只能酿出不到一斤酒。

酒是绝对的奢侈品。

这世道,寻常百姓,糊口都很困难,想喝酒,那就是奢望。

“想喝酒?”齐云起身。

“等山寨下一次庆功宴,咱们的桌子上,肯定会有酒!”

“到时候,咱们一起喝个痛快!”

喝酒,喝个痛快?

众匪不禁舔了舔嘴唇,都是感觉心口发热。

“喝酒能喝痛快,那不是城里的贵族老爷才能过的日子?”

“咱们也能过上贵族老爷的日子?”

“……”

“怎么不能?”齐云目光扫过一众山匪,高声道。

“上山做匪,不是为了憋屈日子的。”

“同样是人,凭什么县城里的贵族就能天天享福,我们就得吃苦受罪?”

“那些贵族老爷享的福,本来就有咱们的一份,他们能享福,就是从咱们身上抢的!”

“他们能抢走,咱们就能抢回来!”

“咱们一起壮大山寨,把本就属于咱们的东西,抢回来!”

齐云的一番话,听得众匪全都愣住了。

他们还能去抢贵族老爷?

在他们的固有思想里,贵族就是贵族啊,是生来高贵的,他们这些泥腿子生来就是低人一等。

贵族享福是应该的,他们吃苦貌似也是理所应当。

他们或许会跟同乡的农户攀比,甚至为了一亩三分地,争的头破血流。

但从来没有产生过与贵族比较的心思。

现在齐云告诉他们。

贵族享福,就是因为他们在受苦。

贵族享受的一切,都是从他们手里抢走的!

齐云的一番话,似乎把他们心里的某种枷锁撬开了。

院子里,沉默片刻后。

爆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高呼声。

“跟大当家壮大山寨,抢贵族!”

“抢贵族,抢回咱们的东西!”

“……”

山匪们的吼声,响彻虎头寨山头,在群山间回响,好似激荡的洪流。

日头西斜,残阳如血。

虎头寨大院里。

有一种叫做人心的东西,在凝聚!

而凝聚的核心,就是人群中的齐云。

任思思看着人群中的齐云,瞳孔巨震。

他到底要干什么?

进城抢贵族?

要造反吗?

夜幕降临时。

简陋但振奋人心的庆功宴,结束了。

不用齐云吩咐。

小六子、张福组织众匪,收拾院子,安排人手巡逻。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

不知不觉间,在齐云的带领下,两人也快速成长起来了。

齐云满意的点了点头,与任思思一起回了寨主小院。

屋子里。

昏黄的灯光下。

任思思将记账的木板靠在墙上,给齐云报账。

齐云一边听着,一边在桌子上横上一块木板,用小刀在上面刻画,为他增强山寨防御的想法做设计图。

不一会,任思思报完账,看着认真刻画的齐云,突然开口。

“你到底是什么人?”

齐云闻言,心里咯噔一下,抬头看向任思思,“什么意思?”

“你的驭下手段,根本不像是普通人,你做山匪之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听到任思思的话,齐云心底松了口气。

“你不是知道吗,我和我弟弟,都是落榜的书生。”

“你不愿意说,就算了。”任思思显然不信。

齐云瞄了眼任思思,“要说不简单,你才不简单吧?”

“你是大户人家出身吧?”

“算是吧。”任思思应付了句。

“不是普通的大户人家吧?”齐云试探。

任思思眼神闪躲了下,“你想多了,”

一提到这个话题,她似乎不愿多谈,站起身来,往外屋走去。

“我给你烧水洗脚水。”

看着任思思的背影,齐云心中更好奇了。

从前他还没注意。

任思思特别爱干净,几乎每天都要认真清洗身体。

这种习惯,可不是一般的大户人家会有的。

在古代,洗澡可不是件省力的事。

打水,烧水都不方便。

没有下人伺候,每次都自己准备,甚是麻烦,更何况生产力地低下,能不干活,每天打水、烧水,这根本不现实。

普通的地主家里,女眷七天清洗一次身体,就已经是很爱干净了。

普通人家,一个月不洗一次澡,都是常事。

任思思对洗澡这么讲究,显然是从小被下人伺候出来的习惯……

心中想着,齐云继续刻画设计图。

许久之后,他手腕已经发酸,设计图才堪堪完成十分之一的样子。

在木板上刻画,实在太麻烦了,得赶紧弄到笔墨纸砚才行。

还是得花钱啊!

齐云越来越急着把黄金换成铜钱了。

这时。

任思思自己已经洗好了,端着洗脚水,送到齐云这里。

一边洗脚,齐云对任思思说道。

“这几天,我要出趟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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