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张士发了狠,李知焉迅速回首,告诉他不可伤及无辜,这样才让张士收敛许多,没有将落雷降向整个地面。
要是漫天落雷降下,场中修为低下的普通执事,定要十去七八,那些没有修为的普通人,则会如水蒸气般,瞬间蒸发。
张士的神通,让围观的食客面色苍白,开始忧心自己看热闹这事,是不是正确之事,虽说这画面唯美,人物亦动人,但架不住性命只有一条。
风行空可不会管这些,在绣衣坊收集的情报中,他知道李知焉一些情况,故此,在不断避开张士神通的同时,也尽量朝人群边上靠,这样就会让他投鼠忌器,不敢放手施为。
雷霆不断落下,有时落到半空,又迅速撤回,湮灭在虚空内。
见风行空如此,张士更怒。一道人粗的闪电直接朝道盟处砸去,对此,李知焉倒是没有再看,也没再说,那么就证明这道闪电落下的位置,没有问题。
道盟一众,至少来此的道盟执事,均有几分武艺,雷霆很快,但这些人逃也逃的快,一哄而散。
瞬间炸了锅,若油锅里突然倒了一瓢水,溅的到处都是,有些溅到街道尽头,有些溅到屋顶,有些,则被逼到场中。
不错,就是张士与风行空斗法的场中。
当然,不是每个执事都有那么好的武艺,有些就留在了“锅里”,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何豪珅站在最前方,要躲避这道落雷,最好的方式就是朝前走,所以此刻的他,就站在了张士之前。
待站定,长翅帽上的翅膀,与身上的赘肉,极富节奏的抖动。
这个位置虽不大好,但比起被落雷劈中的,终究要好上不少,他有想过退守到后方,那街道尽头去。
但落雷实在太快,由不得他如此选择,他也想过去那房顶上,他是长的胖,但他自信有能力上得去。
他怕的是,那房顶没有能力,没有能力承载他的重量。
风行空也不曾想到,会陡生变故,一愣,揶揄道:“我就说宣和殿和绣衣坊一直以来就有携手共进的传统,何大人果然没让风某失望。”
何豪珅尴尬一笑,道:“自然,共御外敌,历来是我道盟的传统。也是我道盟成立的宗旨。”
风行空道:“既然如此,何大人可以动手了。”
何豪珅面有愠色,道:“何某行事,还不需风兄来教。”
说到这,不再搭话风行空,转首向张士,指向地面,那一堆横七竖八,道:“白虎大人,你贵为神兽,但你可知,这些是我道盟中人。”
张士道:“张某自然知道,不然也不会降下这道神罚之雷。”
何豪珅被肥肉积压的双眼,眯的更小,道:“白虎大人,你是天生神勇,但比起魔族,又当如何?”
张士知道他要说什么,冷笑道:“于魔族,张某自认不是其对手,你是不是要说,你道盟连魔族都能赶出大陆,何况是我这样一只牲口?”
何豪珅道:“难道不是?”
张士道:“那些年的道盟,的确令张某肃然起敬,这些年嘛,也实在让张某唾弃。张某自认为不是个好东西,但不能因为张某的不是,就能抵消你等的罪恶。”
何豪珅道:“哼,道盟的实力,可不曾因你所说的产生改变。”
张士道:“怎么没变,你们人族不是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对,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去问问天下有志之士,可否还会如当年抗击魔族一般,真心为你道盟效力。”
何豪珅大笑道:“不成想,白虎大人游历我人界,亦受益匪浅,竟学会了我人族的‘舌绽莲花’一道,也算是没白来,若给你一个醒木,你大可在我人族茶楼说书去。”
张士不理他的嘲讽,道:“胖子,你要搞清楚,你们怎样,关张某屁事,张某当下唯一想做的,便是打你。”
何豪珅道:“既然不关你事,为何又要打我?”
张士道:“看不惯而已。”
何豪珅道:“那白虎大人可就有了些不讲道理。”
张士道:“之前与你讲道理,你又觉得本尊如同说书人,现在张某要打你了,你又觉得张某不讲道理了,你他妈到底要怎样才能让你满意?”
两人说话间,一锭巨大无比的金元宝,已凝聚成型,出现在李知焉一众人的上方。
张士早就察觉出了异样,不过眼里只有冷笑,道:“胖子,你可真是财大气粗,送爷爷如此厚重的大礼,所谓无功不受禄,这样岂不让爷爷受之有愧。”
金元宝无比厚重,只因他真的很大,若一座元宝山,在灯火耀映下,闪闪发光,让周围食客如见了世间最珍馐的美食,大咽口水。
在场之人,若还说自己没见过一百万两银钱,大可自己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好让自己记得此时此刻。只因此时此刻,并非做梦。
金元宝不是聚在张士头顶,也不是凝在那一群围观食客头上,而是聚集在李知焉与苗疆一众人头上,那么自然就是朝他们落下。
在何豪珅看来,落在此处,倒不是因为这里人多,要一网打尽,也不是因为苗疆一直与道盟作对,有意为之,更不是重犯李知焉,毕竟在未解开李知焉身上秘密之前,他便是世间最珍贵且无价的重宝。
那为何还要如此呢?
不错,一枚棋子,一枚行将就木的棋子,一枚正在被众人全力抢救,且还不知即将给他们带来危险的棋子。
金元宝很漂亮,世人都爱,因为他可以换来你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当然,也可能这金元宝本就是你一直梦寐以求的。
虽说世人都爱,但李知焉此刻却皱起眉头来,他也爱,他也非圣人,也很小就知道这东西的重要性,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大石镇中,最漂亮的房子,不用像山间木屋那般,一刮风下雨,就风侵雨蚀,飘摇欲倾。
他亦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肉脯,不至于让爹爹涉险打猎,最后一去不归,他还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那吞了无数次口水的糖葫芦。
但他此刻却喜欢不起来,只因此物今日,是来索命的,索谁的命?
不知道,不过不管索谁的命,这金元宝都不再漂亮,都不会让他再爱起来。
对此,李知焉试图挪开吕老伯,但马上被兰姨制止,兰姨告诉他,现在要是稍微挪动吕老伯,大家也不用再救,吕老伯马上就会命丧当场。
既然已说到命丧当场,那大家的全力施救,岂不毫无意义可言,之前的努力,不也白费,自然就不能再挪。
幸运的是,张士若神明一般,顶在了上面,顶住了若山一般的金元宝,那下坠之势。
也不幸,神明分身乏术,不能变作两人来用,在张士举起金元宝的同时,风行空也掠了来,很快,快到张士的手刚接触到金元宝,风行空就已掠到李知焉身旁,你不的不佩服这个衔接点,卡的非常精准。
风行空很快,但李知焉还是看清了来人,他记性不差,也认出了此人,赤霄和清影并出,迎了上去。
李知焉一走,此地就只剩下苗疆一等人,兰姨汗如雨下,已湿透衣衫,也不知是被这些人突然出手吓的,还是控制毒虫之故。
不管是哪种,只要有一位成年男子持剑到此,就会将她撂翻在地,即使他身负强大修为,也不能例外。
只见她闭着眼,脸色煞白,许是这次控制毒虫太多,已到自己极限,且又与杀敌不同,这次是为救人,救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那么控制毒虫的蛊术,就更要拿捏到分毫不差,不然一个闪失,就能要了老人家的命。
李知焉一走,鲜于贞就站在了李知焉的位置,将吕老伯、兰姨等人,让到了身后。
她不明白那傻子为何要做到如此,为何拼着性命不要,也要救下这个素不相识的老人,她心里有很多疑问,所以她得守护好他的守护,并在最后问问他答案,因为她觉得,这样的答案,定会非常有趣。
所以此时的她,看去也如一个傻子。
郑行远和梅华忠,因张士的落雷,此时站在一处民房屋顶上,发现这边情况后,几个起落,向酒楼门口奔来。
他们不是傻子,知道今日的破局点不是李知焉,也不是修为最高的张士,而是这躺在地上的吕义财,虽然他们最后的目标,就是李知焉,但要破局,还得在这老头子身上找。
两人刚掠到门口宽阔处,就发现旁边一桌四人起了身,沈公子首先掠出,站在两人要去的路径上。
此举,也让郑行远疑窦丛生,故问道:“沈立志,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沈公子道:“郑大人,你既然知道我叫沈立志,那么就该知道,我喜欢与人切磋的臭毛病。”
郑行远道:“你想找我切磋?”
沈公子道:“还请大人您赐教。”
郑行远没好气道:“郑某今日有要事要办,没空。”
沈公子道:“小子想,与郑大人这样亲近的机会,一生中定不会多,所以不管怎样,还请大人赐教小子一二。”
ps:有人会说,为何非要救这老人的命,这不是傻吗?不错,我写的就是一个傻子,所以诸位看官要是以聪明人的视角来看的话,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但世间聪明人太多,已是被世人看遍,有时不妨多几个傻子,让这世间看去多一些斑斓,多一分乐趣,岂不更有趣。还有,作者本人是一个俗人,也许我能描绘世间的伟大,但我自己做不到伟大。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