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番禺知县道同

洪武十二年,广州府,番禺县衙。

李毅幽幽睁开双眼,眼前一片朦胧,脑袋更是疼的厉害。

迷糊间,李毅不禁思考……我不是失足落江溺水死亡了吗?

既然没有死,那么自己应该是被好心人给救了,在病床上休养?

也许是落江不幸撞到礁石的缘故,李毅的大脑一片混乱,好多事情都记不全了。

睁开眼,他低头看了看,略感奇怪。

这病号衣物的样式怎么稀奇古怪的,布料也很差,摸上去很是粗糙。

再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他彻底傻眼了。

映入眼帘的是几根粗大的褐色的柱子,从房梁插至地面。

而整个房间的摆设颇为简单,除了墙壁上挂着的几张字画,以及一些桌椅之外,再无其他。

搞什么……这是哪家医院,环境竟是如此的简陋。

李毅疑惑了一句,随后……

不仅是环境变了,自己的双手……貌似也变了,变得皮肤干裂、老茧横生。

就在他疑惑不解之时,大脑又是一阵剧痛,星点般的记忆碎片扑面而来,组成了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画面,并在眼前快速播放。

片刻后,李毅明白了。

他竟然穿越了!

穿越来到了洪武大帝朱元璋统治下的大明王朝。

魂穿大明!李毅心中无限凄凉!

越学过历史的,越能体会到现代人的幸福,不提科技,就说最简单的饮食,古代人那叫一个单调,吃个盐都吃不自在。

不同于那些做梦都想穿越回古代的作威作福的精神病,李毅对于穿越这档子事真的是毫无兴趣。

但事已至此,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又找不到回去的办法,这里也没时光穿梭机,姑且走一步看一步吧。

在和原主融合完记忆后,李毅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原主的身份是广东番禺的知县,不是什么底层穷苦百姓,更不是什么流民,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虽说明初官员的俸禄普遍不高,但日子还勉强算是过得去。

而坏消息则是这个知县的名字叫做道同。

道同是谁?

河北沧州人士。

道是天道的道,同是大同的同。

他的名字可能不是太出名,但他背后的故事却很出名。

由于道同的缘故,大明开国元勋之一的朱亮祖被坐罪赐死,削除爵位。

洪武大帝朱元璋也是因为错杀了道同这样一位清官而愧疚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这一切都是在原主被冤杀后!

想到这里,穿越后的李毅彻底傻眼了。

他长叹一口气,道同!为什么偏偏是道同!

贼老天,你这给的什么开局啊!

你好歹给我个皇帝当当啊,大汉天子刘彻,太宗皇帝李二什么的,我都可以接受。

实在不行,给个高梁河车神赵光义也行啊!

你给我随机个道同的身份,开局就要让我去对付朱亮祖这个正儿八经的广东土皇帝,你这不是存心要我的命?

剧本不带这么写的。

现在是洪武多少年?

该不会是洪武十二年吧!

我不会这么倒霉吧。

如果是洪武十二年,自己就要被朱亮祖那个老王八蛋给诬告,喜提斩首圣旨一封了。

如果是在洪武十二年以前,那就没什么压力。

自己可以随便找个借口辞官,也不会遭受奸人所害。

本来做这鸟官就来气,吃力不讨好,还不如辞了算了。

在华夏古代历史上,两广地区远离政治中心,民风剽悍。

从元朝到明初,其中广东番禺的事务尤其杂乱难管,原身前面好几任知县都是不堪其苦,干的心累,这才主动辞官而去。

也就道同是个人物,有些本事。

他为人刚直不阿,执法严明。

道同到了番禺,惩凶治恶,打黑锄奸,一顿组合拳下来,打得这里的黑恶势力抬不起头,使番禺治安变乱为安,百姓安居乐业。

可太过正直,注定就会得罪人。

得罪一般人也就算了,道同得罪的那可是朱亮祖,是为朱元璋打天下建下丰功伟业的大功臣,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可以碰瓷的。

李毅口中不停念叨:如今千万不要是洪武十二年,最好是洪武十年,这样子我还可以逍遥一年时间!等朱亮祖来了坚决不和他起冲突,绝不得罪他人,安分守己。

就在他低声念叨时,外面突然传来了声音。

“大人,大人。”县丞王彦进入二堂,语气有些焦急。

见到有人来了,李毅也不再多想,赶紧恢复成道同以往那般严肃的姿态,随口答道:“何事让你如此慌张。”

王彦走近说道:“大人,衙役传来话,说罗承仁的小跟班又在坊市间收取保护费,商贩不给便打。”

“这种小事也要请示我?”

李毅摆了摆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有人敢在番禺敲诈勒索?按照流程行事就好,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明白。”

“等等。”

李毅想了想,好像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罗承仁?

哪个罗承仁?

番禺有哪个叫罗承仁的恶霸。

罗……

尼玛!

原本李毅刚刚穿越过来还有些不适应,脑袋昏昏沉沉的,听到这个罗承仁名字后,便瞬间清醒。

怎么是这个畜生!

王彦看到自家大人不自然的脸色,赶忙问道:“大人,你没事吧?”

“没事。”

李毅调整了一下情绪,问道:“眼下是洪武十二年?”

闻言,王彦懵住了。

心想自大人今天是怎么了,很是奇怪,变得和以往不一样了,先是一惊一乍的,现在连具体时间都搞不清楚了。

莫非是脑子坏了?

王彦点头:“正是洪武十二年。”

果然!

李毅的心凉了半截,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洪武十二年,罗承仁,朱亮祖……这三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精彩程度可以写一本了。

简直要命啊!

朱亮祖好财好色,罗承仁为了拉近和朱亮祖的关系,便把自己的妹妹送给了朱亮祖当小妾。

罗承仁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妥妥的地痞流氓一个,成天干些欺男霸女,欺负贫苦老百姓的勾当。

傍上朱亮祖这大腿以后,罗承仁就越加变本加厉,为非作歹。

而道同和朱亮祖的关系恶化,也就是从罗承仁开始的。

可以说道同的冤死,罗承仁起码要占一半的责任。

“等等,此事牵扯甚多,本官要亲自处理。”

要是罗承仁再干出一些蠢事,比如当街欺男霸女,又或者是收取保护费,他该如何处理?

不抓他,任他逍遥法外?

可这样民怨如何处理?大明朝的公正如何维护?原身打下的名声如何继续下去?

但要是抓了他?

对方毕竟是朱亮祖的舅哥,抓他那岂不是不给朱亮祖面子。

拂了朱亮祖的面子,对方必定会报复。

这抓也不是,不抓也不是,搞得李毅里外不是人。

尼玛,我刚穿越过来,屁股都还没坐热,就陷入了险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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