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情况危急之下,两把穿透怪物脖颈钉在地上微微颤抖的小尖刀完美的扭转了局势。

胡臻大喊一声:“漂亮!”后就手臂使劲,将流星锤砸在了前方那只心神大乱的怪物头上,随着“咔嚓”一声,那不算坚硬的头壳便破裂了,怪物倒在了地上,四肢颤动了几下便彻底不再动弹。

后面那只见三个伙伴死去,心生怯意,后退着向外逃去。

王瑞奇快步上前捡回斧子,再次投了出去,这次他没直接朝目标丢去,而像是失误了一般丢向了“多口人”的脑侧。“多口人”轻松侧头避开了这本就不会中的一斧。

“胖子,你他娘的怎么回事……”看到这一幕的胡臻直想骂娘,提着流星锤就追上去。他清楚的明白不能让这怪物逃走!只是没追几步就愣在了原地。

斧子柄撞在“多口人”侧头方向的墙壁上后反弹,斧头居然正中了头还没回归原位的“多口人”的面门,将它直接砍倒在地,哀吼着挣扎。

胡臻收起灵武感慨:“行啊,胖子。真人不露相啊。”王瑞奇得意一笑,“这算什么,我还有百八十样绝技没显露出来呢!”表面上得意洋洋,内心却虚得慌。他刚刚太紧张,手上都是汗,还没瞄好方向就扔了出去,没想到歪打正着,还是中了!

唐栀安俯身拔下穿透瓷砖,钉在水泥地上两把尖刀,看着上面残留的污血,从空间中掏出一件废弃的衣服碎片擦干净后收了起来。

王瑞奇走向那个倒在地上“嘶嘶”叫着,挣扎着的怪物,拿着别再腰上的另外一把斧头,用力劈了几斧子,污血溅到了他本来就脏的下半身,有些顺着裤腿滑下,滴在了几乎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运动鞋上。

“让胖爷爷看看你脑袋里有多大的核儿~”王瑞奇将怪物开了瓢儿,倒是没直接伸手掏,而是用斧头挖了起来……那“PIAJI”的奇怪声音加上时不时被斧子带出来的散发着恶臭的豆腐状物体着实让其他人恶心坏了。

灵核被几人挖了出来,擦干净放在了唐栀安面前。

“如果不是你,兄弟们可能都会栽在这。再说了,我们只出了点力气,功劳最大的是你。”胡臻解释道,“所以这东西我们不能要。”说罢,他手伸了伸,示意唐栀安接过灵核。

唐栀安看了他一眼,见他的确不是说场面话,就没和他客气,将灵核全收进了空间里。像这样临时碰见的队伍,最容易产生矛盾的点就在分配上。这四个灵核这么大,胡臻等人还能保持本心与态度,的确是值得相交的人。

王瑞奇看着外面的尸体叹息道:“他们都死光了吗?”虽然看这群人不爽,但也不想他们就这样枉死。

“一二三……有三个人不在。那两个怪物能瞬间让十几个人全灭,速度肯定是普通人躲不过的,那三个人要么死了,要么躲起来了。”胡臻点了下人数,回答,“走吧,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毕竟护着他们走了大半个城市……”

裂痕是朝夕相处间渐渐出现的,刚才的争吵只不过是爆发点罢了。

一行人走出这里,唐栀安感觉到了一个带着强烈恨意的视线。她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中年男子半张脸都是血,正趴在窗边怨毒而恐惧的看着他们。唐栀安扬起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她直直对上中年男子的视线,原本收敛的很好的杀意纷纷向他涌去。

中年男子被这浓重的杀意针对,两股战战间居然直接失禁,他瘫坐在地,居然升不起一丝一毫其他念头,只剩下对那个女孩满满的恐惧。他仿佛从唐栀安冰冷的眼神中感受到了之前接近死亡的那种冰冷与死寂……

唐栀安手指点了点腰包后,就不再关注后方。她吃过几次亏后就明白,小鬼难缠,有些事就得心狠,得斩草除根。

“胖子,你这走路都带出水声了,裤子污血都结成一块了……”胡臻看着胖子号称耐磨的运动裤道,“再穿会儿就该开叉了吧?”

王瑞奇抖了抖腿,丢了个白眼:“老胡啊,你的也就比我好点。诶嘿~!前面有家‘六只狐’,大牌子啊!我们进去拿些?”这衣服是三天前在一家运动服店换下的,结果现在脏成了这样,是该换了。他们之前带的衣服,半路上为了带更多的吃的,全丢了。

“我觉得边上那卖军装的比较合适。”胡臻实事求是道,“你在这时候穿的人模狗样,过个一两天还不是直接打回原型?说不定还会光着腚影响市容市貌呢!”

唐栀安见那家服装店也有卖女装,就跟着去了。

因为是服装店,所以店门口的玻璃门还是完好无损的,王瑞奇拿斧子劈开上面的锁,进了店里。

因为在华夏,贩卖正统的军需品是违法的,所以这家店虽然主打仿造军装样式的衣服,但店名却是“铁血服装”。店主应该是个不差钱的军事发烧友兼户外活动爱好者,整家店面都是材质颇好的仿制迷彩服等,这里的衣服与其说是军装,不如说是耍帅用的户外活动制服。

除去衣服,这里居然还卖鞋靴,包具和一些户外装备。

唐栀安走到女装那一边,看了看衣服,发现确实好以后,把自己型号的给拿了多套换洗。在衣服架下面她发现了作战靴,拿出来合适码数试穿,发现的确脚感舒适。

“这家店啥都卖啊,这鞋子,少说千把块吧?”有个识货的感慨着,“我早就想有这么双靴子了,但舍不得买。”

“这家店的东西的确好,多拿些。把我们那背包也给换了。”胡臻看向唐栀安,“我们男的就在外面换衣服,你想换的话,去更衣间吧,这里胖子看过了,安全。”

唐栀安点点头,拿着衣服进了更衣间。她的衣服也都是些普通衣服,并不耐脏耐磨,极容易报废。鞋子虽然是运动鞋,但用来做些极限动作依旧是有些不合适。

唐栀安挑的是迷彩套装,虽然现在在城市里怪显眼的,但以后用得上。她穿好T恤,外套和裤子,将腰包系在腰带上。

穿上以后,唐栀安照了照镜子。比起严肃神圣的军装,这套衣服显得更为随意炫酷,彰显年轻人的个性,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实用性。

唐栀安拉开门,一抬头就看到了绿油油中一片白花花的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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