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余不喜欢像死啦死啦那样沾花惹草,也不想像不辣、蛇屁股那些人为了只为了一哆嗦,更没有迷龙那样的勇气敢于找到一个家,更没有烦啦那个无耻,说养不活喜欢自己的女人。
他只想一心一意打完这场天妒人怨的仗,或是死在某处不知名的山林,又或是被同胞们收敛遗体,葬在某处墓园,上面写着一些千篇一律的基本信息。
某种原因上,陈余也不喜欢那些顽固的乡间士绅,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毒瘤,寄生在吾国吾民身上吸取营养的恶性毒瘤。他们的子女家人或许不曾危害百姓,可他们自以为是、理所应当享受百姓的血汗,也是压榨。
这是不公平的,哪怕这个世道极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应当,可陈余坚定的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哪怕粉刷再美好,说着大地主不曾受过严苛的租子,灾年放米救振,可那本就是属于饿死的人。
拿着本就属于旁人的米粮散发,还要人感恩戴德,多么无耻的行为!
乃至于看见三姨太时,陈余便本能的厌恶,当褪去‘三姨太’的名号时,陈余猛然发现,她本不应该是那样的人。
当国家劣性、本质暴露出来时,陈余又害怕了。他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该如何处理,在这个偏僻遥远的滇南小城中,距离他所认为的好似有几个世纪那么久。
陈余想起翻看那篇旧书摊买来的《新青年》,其中有一部名为《呐喊》短篇集。其核心思想是反帝、反封建的文学作品,可喊了几十年,依然还在呐喊。
抱着雷宝后退两步,陈余听见有人在自己耳边呐喊,呐喊自己要敲碎铁屋子的玻璃,喊醒其中一人,那人是自己。而自己正安详的睡在铁屋子里,身旁放着一把枪、一枚银元、一顶日军的头盔,自己心安理得睡在这座铁屋子里。
孤单一人,存留在这个上世纪的封建地区,周围的黑暗在侵蚀血肉。陈余想看书,似乎看书能让他沉迷其中,如同孟父般躲避现实,忘却周围的烦恼,心安理得享受一切照顾。
面前的她看见陈余后退两步,脸色发白看见自己时露出害怕的神情,杨夏冰不知所措,只能放下书。
“我不打扰你了。”
陈余说:“把书拿走,我不要了。”
“啊?”
杨夏冰张了张嘴,用衣袖擦拭发酸的鼻子,拎着旧书转身离去。
她走了,走的时候尽可能保证自己不会抽泣到身体颤抖。她看见了,看见陈余眼中的厌恶,那不是看人的眼神,而是野兽看待天敌的暴怒以及仇恨。
雷宝用自己的脸蛋贴近陈余的脸:“有一次小阿姨带鸡蛋来看我,可是孟爷爷把鸡蛋丢出去,还把小阿姨赶走,跟你一模一样。”
“我······”
陈余喃喃说:“以后你可不能跟你孟爷爷一样,看书看成傻子,最后入了魔。”
“你把阿姨赶走了,她哭了。”
“你孟爷爷赶人走也不全是礼教大防,因为我们要打仗的,他连自己的儿子去战场都不管,难道还要管一个毫无关系的人?”
雷宝拿起手枪天真的说:“以后我也要跟你和臭家伙一样,拿着枪去打仗,爸爸和爷爷就是因为没有枪,所以睡在地上。”
陈余揉搓了下雷宝的小脑袋:“你以后要拿笔,不准拿枪。叔叔们和你爸爸,已经把我们国家三代人所使用的枪都拿过,你以后不需要拿枪,你要让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不需要拿枪,也不需要害怕。”
“叔叔怕什么?”
“我啊~~~”
陈余看着远去的倩影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怕你长大以后没得笔拿。我死虽小,但不可亡我子孙,以致宗嗣无人。”
“什么意思?”雷宝问。
“要吃饭才能长大的意思。”
抱着雷宝,陈余脚步轻快。
那群人渣们站在门前,抬头看着翻红夕阳,禅达的云层厚的要命,夕阳透过较薄的云彩才能看见。恰好很厚,陈余才能遮住脸面。
不辣插着兜说:“惹回来的风流债,刚发的军饷给人家点嘛!”
蛇屁股说:“当官的那么小气,你还想存着回家娶老婆的吗?”
康丫说:“不给钱,人家找上门还不给钱。”
要麻说:“龟儿子滴,不知道脸皮有多厚。”
豆饼懦弱的说:“那女子长的蛮好看,水灵灵的。”
放下怀中的雷宝,陈余拿过柯尔特m1911,安上弹夹放进枪套中。转身朝院中天井走时,忽然回身一脚把豆饼踢翻下台阶,顺手把其他几个也踢上一脚。
这些人幸灾乐祸成性,粗鄙无耻教养不过来。按照虞啸卿的话来说就是:若不是还得留着这颗项上人头打仗,着实想砍下丢进粪坑,好让世界清静下来。
半小时后,迷龙回来了,身后跟着一脸不情愿的烦啦。
当烦啦跪下来把身上仅存的十块钱半开放在桌上时,陈余大概知道另外十块钱去了什么地方,肯定在某个破败的小屋中,安安静静躺在那个木匣子里。
一群人嚷嚷闹闹吃了一顿饭,桌上的伙食是迷龙一个月军饷。孟父慢条斯理吃了些东西就离开,而孟母见他离开后也放下碗筷,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两人离桌后,蹲在屋檐下的不辣坐上桌子,而豆饼端着一碗稀饭就着馒头吃,要麻悄悄给他夹了一快厚厚猪肉,白肉足有三指厚。
陈余简单对付几口便离桌,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抽烟,烦啦走过来从陈余口里拔出香烟,也不管是否卫生,便猛的大抽起来,好似对这根烟有深仇大恨一样。
“我要跟你去铜钹。”烦啦突然说。
陈余从兜里拿出一根,划燃火柴:“路远山陡,用不上你这个瘸子。”
“我要死。”
“自己找根绳子勒脖子上,别烦我。”
烦啦丧气般的捶打陈余的肩膀:“你让阿译和你送死,就是不带我送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说的计划就是把送死的人换成你,死鱼你嫌命长啊!”
“我上无双亲供养,下无幼子娇妻照顾,你要是死了,难道让迷龙三口人和你爹妈凑一个三世同堂?”陈余吐出一口烟雾。
“你让川军团最有理想的两个人去死,留下一个疯子和瘸子浑浑度日。”
“理想?”
陈余失笑一声:“几个小时前我遇见一个女人,然后她让我濒临崩溃。因为我发现打了那么多年的仗,寄生在身体上的毒瘤还在,又过来几个小时,那个女人又来找我。
当我再看见她是,发现自己是一个丑陋到自觉形秽的非人非鬼。而她是一个重新获得生活权利的年轻人,真tm的年轻,年轻到对待世间万物都存有好奇之心,一瞬间我都想占据她那副年轻的身体和灵魂,但那会掐灭属于她的年轻灵魂与身体。
离开她,我重获新生,我特么也是个年轻人,为何不热血些,做些热血青年该做的事情。把自己的头颅落在这片土地上,让热血滋养这片土地上的生灵!”
烦啦捂着脸恸哭,他曾经也是一个有理想的年轻人,直到常年累月的战败让肉体和灵魂衰老,无处安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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