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年少轻狂

根据刘海玉的讲述,高总管小时候绝对是天下绝无仅有的老实孩子。

从小到大,一直到十几岁,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这样一个小村庄,他住在西头儿,都没有去过东头儿玩耍。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就这样一个如此腼腆的小孩子,性格突然发生天翻地覆的转变。

或许是因为工作的缘故。

那个年代流行下海经商,高总管学历不高,自己也正好不愿意努力,于是就成为了最早那一批下岗待业的人。

尽管那个时候,他才仅仅二十岁而已。

那个年代,很多年轻人都因为不想吃苦而在家无所事事,其实包括现在,年轻人都是一个想法,不想努力,却想获取回报。

当年,高总管成天与一批小混混搅合在一起,捞鱼摸虾,碌碌无为,让很多村里的人嚼舌头,所不耻。

恰逢当时出台政策,要成立东莎镇,一些周边的村庄要进行整合,

原本东莎镇成立之后,东莎村就应该不复存在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不要紧,村里人都是老实人,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倒是没什么反应,可惹毛了这些小混混们。

小混混最讲求的是什么,当然是面子。buwu.org 梦幻小说网

或许因为香港电影和上海滩故事的影响,这些小混混都很有地盘意识,当时与高总管玩的比较好的有什么蚂蚱、蛤蟆、蝎子(外号)等人,这些人都是在当地派出所能排上号的。

这帮人听到被合并的消息,感觉自己的地盘甚至地位都受到威胁,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合并,这是吞并,就连村名都没有了,自己以后还怎么混!

不要忘了,现在他们这些人出去,人家都会老远就说,“你看,这是东沙的蚂蚱、东沙的蛤蟆、东沙的蝎子......”

但如果被吞并,自己的名号都会受到影响,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于是,高总管纠集一群人来到镇驻地,找到一些相干与不相干的人,将其暴打一顿,当天高总管等人就被派出所请去喝茶了。

不过,因为当地人好像也清楚这些年轻人的手段,最终没有敢追究。

所以,高总管等人很快就出来了,反而变本加厉。

不仅老村长王大光被他们威胁,就新成立的镇上的领导都被他们挑衅,一定要闹到上面,强烈反对除名。

老村长王大光无奈之下,找到全村开始投票,到底赞同合并还是不赞成。

村民不知所以,不过当然本心是不赞成除名。

于是,带着全票通过的联名上书。

镇上也没想到只是想将镇驻地的名字改掉竟然这么困难,但也不能不顺应民意,只能将此事暂且搁下。

这一下,可把高总管等人乐坏了,自己的地盘与名号之争竟然成功了。

接到消息的当天,高总管就与蚂蚱等人就在镇上的饭店庆祝。

但是,此事并没有了结。

虽然这不能算是完整意义上的吞并,但高总管这些人名声大噪之后,直接威胁到其他人的势力。

就在当天,西沙的鵏(bu、二声)鸽、野瞧等人拉拢镇上老大级人物犸狐,将高总管等四五个人堵在饭店之中。

当天中午在饭店,他们就干了起来。

这些人之中,犸狐算是大佬级人物,原本他出面就能震慑高总管等人,但因为那天他们已经喝的很多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与犸狐干了起来。

双方,犸狐因为自大,导致受伤最为严重,额头上被渣了好几块碎玻璃,借着酒精,高总管等人竟然将鵏鸽连同犸狐打得头破血流。

一战成名!

原本只是被看作小混混的几个毛头小子,竟然一跃成为镇上的一个有名的小团体。

其实,论到战斗力,高总管等人真的不如犸狐。

但是犸狐好似也有了归隐之心,就在被打进入医院之后,当即宣布金盆洗手,那个时候,圈子里传的沸沸扬扬,说是高总管等人将犸狐逼的只能金盆洗手。

从此之后,高总管等人更是不可一世,尤其将镇上大名鼎鼎的犸狐搞得如此狼狈,腰杆子瞬间硬了起来。

紧接着,或许因为不打不相识,也可能是对方有意归拢,高总管等人渐渐与鵏鸽、野瞧等人不知怎么搞到一起。

不过,后来高总管也自嘲过,因为当年犸狐归隐江湖其实早就计划好了,只是凑巧那一次进了医院。

因为当年,犸狐宣布金盆洗手之后,紧接着就与自己的女友结婚了,半年之后,就在老婆还大着肚子的时候,他就参军去了。

高总管等人听到此事之后,还特意查找过犸狐,甚至还在犸狐回家探亲的时候找过他,但是人家已经不想理会这些事情,最后还请他们吃了顿饭。

他们后来才感觉羞愧,人家犸狐混得才叫爷们,为了自己的女人,能够在自己巅峰的时候退下来,不再干一些有今天没明日的事情,在老婆大肚子的时候能够做出决定去参军,这种果决与毅力,让人为之钦佩。

更为重要的是犸狐的眼光,他知道,这样混下去,早晚没有好日子过。

果不其然,高总管等人就没有犸狐这种预见性,集市上收个保护费,镇上的饭店吃饭也不给钱,本来人家会选择报警,不过那个时候,监察力度不够严密,人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才让这些人嚣张跋扈了好久。

可是,他们虽然从保护费之中也获得不少利益,可是怎么能满足他们花天酒地的生活,最终,从最开始的从家里拿钱,发展到坑蒙拐骗偷。

就在县里第一次严打的时候,他们顶风作案,最终除了高总管之外,蚂蚱、蝎子、蛤蟆、鵏鸽、野瞧等人全部进了局子。

听说是喝醉了之后,去了另一个乡镇的路上,打劫了人家一辆长途大货车。

他们当时可能喝太多了,也不动脑子想想,那个时代能雇得起汽车拉货的人,身后的实力背景要多深厚。

这也算踢到了铁板上,不过好在他们只是要了点酒钱,没有伤人,性质没有想象中那么恶劣,最终也被判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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