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调查用了三天,大批部队将无名山村挖地三尺。附近的村镇城池全部戒严、宵禁,封锁道路,展开大搜索。但黑翼匪帮的匪首和天体教派的成员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只抓到一些为匪徒提供食物与藏匿地点的外围人员。
特纳尔则重新踏上旅程。针对无名山村惨案,丹帝城、枫叶城两城联合封锁抓人,到处设卡进行军事管制,要不是特安尔有凡德尔家的纹章和骑士团入队测试推荐函,他也得被软禁审查很久。
据艾尔文说:这次行动,火焰狮子骑士团也会派人前来。特纳尔本想跟着军队行动,但入队测试还有一个月,再不走的话会耽误日期,特纳尔便告别艾尔文和米勒,踏上前往王都的旅程。
特纳尔拿着米勒法师送他的马刀,穿着破烂的衣裳,也不拿钱,拎着简单的包裹,徒步赶往王都。不论是罗兰镇的艾尔文和米勒,还是枫叶城支援而来的战斗法师,都对特纳尔这种苦行僧一般的训练方法万分佩服,一直送了他很远。
特纳尔一路往东走,穿过枫叶城再走三百公里到了红河的源头。红河的入海口便是王都圣格洛林!正常人赶路,走到这里就要开始坐船前进,但特纳尔为的是磨练自己,所以没有坐船,而是沿着河奔跑。
河边的时而泥泞时而崎岖,更多时候无路可走。特纳尔在密林中穿梭、山岩上攀援,淌过泥泞、越过峭壁,再曲折的道路也阻挡不了特纳尔的脚步,再恶劣的天气不能改变特纳尔前进的方向。沿红河而下,岸边多有饮水的野兽出没,河里还潜伏着伺机而动的鳄鱼。这些袭击他的野兽都变成了特纳尔的口粮,他的衣服也从破麻衣换成了兽皮。
终于,特纳尔的眼前又看到了道路,河面宽阔,船也多了起来。特纳尔看了下地图,距离王都还有不到一千公里!路程过半,特纳尔更加加快速度。他在沿河的城镇上把兽皮卖掉,买了新衣服,又风尘仆仆的踏上旅途。
距离王都近了,从山林进入到了平原,放眼望去是大片大片的麦田,人口也比边境的半军事城镇多了很多,人们的衣服也不像边境贫民一样补丁摞补丁。但同样,因为缺少山川,所以野外没有多少动物,再靠捕捉野兽已经很难填饱肚子。好在,之前在山区遇到了一些土匪,特纳尔抢到一些钱,这才让他不至于断粮。
夕阳西下,特纳尔沿着河边的道路奔跑,他跑了一整天,足足赶路超过一百公里。平原的道路比山区好多了,他速度也快了不少。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路旁窜出三个拿着刀的汉子,他们念叨着土匪常用的登场台词,想要抢劫特纳尔。特纳尔穿的是兽皮,身上的那把马刀十分精美,一看就值钱。而且特纳尔没骑马,又赤着脚,土匪只把他当做捡到一把好刀的泥腿子。
特纳尔二话不说,脚下加劲提速,瞬息冲到土匪面前,连刀鞘横砸而出。土匪手中的刀子被一击打碎,特纳尔的刀带着巨大的力量把土匪打飞数米。特纳尔再随手两下,又把剩下的土匪打飞。
只听‘嗖’的一声,草丛中一支羽箭破空而来,射向特纳尔背后,箭头在接触到特纳尔衣服前就像撞到了坚硬的岩石,箭杆折断,羽箭掉在地上。特纳尔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着草丛砸去,惨叫传出,草丛里的土匪也被解决掉了。
特纳尔两步冲到草丛边,把土匪拎出来,夺过他的弓箭,扯断弓弦、把弓也折成几段。接着,特纳尔把土匪的刀捡起来,把刀也掰成碎片。经过一路不间断的锻炼,特纳尔已经可以瞬间切换不同的魔力应用了。他不再管躺了一地的土匪,继续自己的旅程。
一路走来,特纳尔接触到不少拦路抢劫的土匪,大部分都是抢劫钱财了事。对于抢钱不伤命的土匪,特纳尔都是打倒。
特纳尔在旅途中也遇到过更恶劣歹人:
五天前,特纳尔在赶路时看到路旁有个女人在上吊,上吊的树旁边有口大缸。特纳尔心急救人,冲过去就要把女人解下来。谁知大缸当中突然站起一个拿着铁锤的男人,趁特纳尔正救女人,拿着铁锤招他后脑就砸。特纳尔冷不防被敲中脑袋,即使开启了魔防,也被锤的眼冒金星。而上吊的女人也从怀里抽出一把尖刀照着他脖子就扎。特纳尔危急之下出了全力,一拳把女人的胸口打的凹了进去,又一脚把大缸踢的粉碎,男人被踢得吐血。
特纳尔见到倒在地上重伤吐血的男人,毫不犹豫拗断了他的脖子,结束了他的生命。从一开始,这对男女就是为了杀人劫财。杀人者被人所杀,很公平。特纳尔是这么认为的。他对于这类土匪毫不留情,遇到的全部当场处决。
特纳尔在深夜中回想手掌扭断脖子、马刀砍入肉体的感觉,那感觉很糟糕,每次回想都会感觉到恶心和厌恶。他没有从杀死土匪当中感觉到任何快乐和成就感,只觉得杀戮同类的那一瞬间他似乎不再是人类。正因如此,他对那些为钱财而杀人的人感到无比愤怒,他要用铁与血毁灭这些人的肉体和精神。
特纳尔扫了一眼倒在地上挣扎想要爬起的土匪,便大步离去。
“天体教派。”特纳尔低头念道。他虽然讨厌土匪,但能理解他们,他们为了钱而杀人,那天体教派又是为了什么而杀人呢?特纳尔不能理解天体教派,但他知道天体教派是一伙远超于一般恶人的巨恶之徒。
又经过了八天的跋涉,特纳尔终于赶到了王都。历时二十二天,穿行超过两千公里,横穿格洛林王国全境,特纳尔终于赶到了王都圣格洛林。
距离王城还远,特纳尔已经踏上了平整光洁的石板路,路的两边是整齐的农田和统一样式的红砖民房。此时正是秋收时节,农民们在田里收割自己一年的收获,脸上全是汗水,也洋溢着笑容。一辆辆装满粮食马车在路上行驶。放眼望向红河,红河河面宽阔,几十米长的大船在河面来往。王都的繁华已经在特纳尔面前掀起面纱的一角。
晚上,特纳尔依旧选择在野地露宿。特纳尔用钻木取火的笨方法升起一个火堆,边烤火边拿出烤肉吃。没休息多久,有一队骑兵赶来,检查特纳尔的身份信息。看到特纳尔的路引和推荐函后,便敬礼离开。这是他今天第三次被检查了。
因为巡查很多,到了王都附近特纳尔还没遭遇过抢劫。因为治安很好,所以王都附近的人们也热情了很多,不再像之前那样路上的人互相防备,生怕对方是土匪。民风是跟治安相关的啊,特纳尔很感慨,心里更坚定了要把黑翼匪帮和天体教派肃清的决心。只有把这些无恶不作的坏人消灭,人们才能幸福、才能快乐,人与人之间才能互相信任。
“天体教派!”特纳尔恨恨的念了句。
早晨,特纳尔开始了最后一段旅程,他现在距离王都不到一百公里,今天他就能赶到王都圣格洛林,特纳尔的心情非常愉悦,速度也比平时快了不少。随着距离王都越来越近,农田变少了,房屋变多了。房屋也从红砖房,变成了二层、三层的小楼,街上也多了很多拉客的马车。
路过一个较大的哨站,守卫士兵把特纳尔拦下,特纳尔递上路引,问士兵:“咱这儿距离圣格洛林还有多远啊?”
士兵看过路引,笑着回答特纳尔:“还有一米远。从我面前走过就是圣格洛林啦!”
“真的么?”特纳尔很精细,现在还不到中午呢:“我看地图,还有几十公里啊。”
“当然是真的,咱们的王都很大很大,从这头走到那头要走好几天呢!”士兵的眼神发光,言语中充满骄傲。
“谢谢啊!”特纳尔搓搓手,就要进入王都了,他没来由的有些紧张。
特纳尔走到路边,找了个没人的树丛,解开包裹,里面是一套新衣服,这是艾尔文送给他的。他本来不想收,但艾尔文告诉他:王都人穿的好,你可别给你们村丢人!这一套在王国可时髦了!不论特纳尔怎么推辞,他都一定要特纳尔收下。特纳尔拗不过,最终收下了衣服。
特纳尔换上全套衣服。这是一套仿军装,上身青色的是双排扣尼子衣,下身是谈黄色马裤,配上原色的皮腰带和皮靴。特纳尔从流浪汉,瞬间变成了时尚的年轻人。特纳尔把马刀插在腰间,也觉着这一身相当帅气。就是背上的行李看着有些碍眼。
特纳尔和士兵挥挥手,士兵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特纳尔略显郑重的走过哨站,进入了圣格洛林。旁边有马车停下,问他要不要坐车,被特纳尔拒绝了。他要一步步走完这段旅程。
圣格洛林,我来啦!
【补10.26所欠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