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阉鸡粥

意外归意外,但李小弟还是知道好歹的,一份临时工跟成为大学生相比,傻子才会不知道均衡。

上大学的补贴都比临时工高了,上完大学还能包分配工作,是正式的工作!

大学毕业生的岗位和工资都不是临时工可以比的!

所以,懵逼过后的李小弟是兴奋,本来就信服林蓁,现在对她更是言听计从了。

说是过来温习的,但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的八小时,吃饭加起来两小时,剩下的十四小时总不可能全都用来复习不是?

尤其现在才三月份,李小弟是不知道恢复高考的具体日期,但是林蓁知道啊,前期要是绷得太紧,到了后期就容易松懈,所以这时候并不会安排特别繁重的任务让李小弟完成,于是除了每天早晚四五个小时,剩下的九个小时李小弟十分有眼力劲,家里有什么他能帮的活,都十分主动地去抢着干。

大到买粮扛米,小到院子里小菜地摘菜,以及陪双胞胎玩。

双胞胎下半年就要去上幼儿园了,李小弟生怕宝贝外甥去上学被欺负,可用心给他们传授他的经验了:

“对我们好的同学,我们也对他们好。如果有人想欺负你们的话,咱不欺负别人,但是也不能被别人欺负知道吗?

“如果有孩子脾气不好喜欢打人,如果来得及就大声叫老师。如果来不及叫老师了,你们可别白白让他打,兄妹俩要齐心协力一起上。

“当然啦,如果那人特别厉害,你们两个一起也打不过,那就别打,躲开了跑去找老师。咱吃什么也别吃亏。

“有时候老师说的也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他跟阿爸阿妈说的不一样,就阿爸阿妈说的才是对的知道吗?但是也别当面反驳老师,回来跟阿爸阿妈说,让阿爸阿妈去找老师。”

俩奶娃听得一愣一愣的,嗯嗯嗯,小脑袋一个劲点着。

但李小弟还是不放心:“不行,要不你俩还是跟我练几招。”

林蓁:“……”

李小弟都规划好了呢:“要循序渐进,第一步我们先练习怎么跑路。”

林蓁:……行吧,动一动其实也挺好的。

不如李小弟还是有点闲了,林蓁决定把给他出的试题多出50%,让他多把脑筋花在做题上,别好一个不留神,白纸一般的两小只被他带歪了,到时还要她费劲扳回来。

除了帮忙干家务活还有带孩子外,人家李小弟也不是没有要求的。

他也不要求别的,就要求——吃好点。

经过这么多年,他已经明白了自己姐姐和姐夫的收入比他想象的还要高了,来了大半个月,也看到了他们家是天天都吃肉的,所以他的要求也没过分,只是在吃肉的基础上作个选择,指定了肉怎么做而已。

像是这天他陪着程奶奶去买菜,在肉档那里抢购到了一只阉鸡回来,半路上听程奶奶提起这种大小的阉鸡用来煲粥怎么怎么好吃,一回到家就非常积极地一边烧水准备杀鸡,一边兴冲冲地跟林蓁提要求:

“姐,这只鸡咱们就煮阉鸡粥吃吧!程阿奶说了,这种养了小半年的土鸡,用来煲粥口感刚刚好,又香又嫩!”

林蓁二话不说就应了。

主要是他们家吃的肉类里次数最多的就是鸡了,长时间下来,比较家常的吃法都试过了,这一次李小弟提供灵感换一个新吃法,林蓁觉得正好不用她再费心思去想了。

以前李小弟还没来市里的时候,一般杀鸡这种活都是林蓁和程奶奶分工合作的。程奶奶负责烧水,林蓁负责给鸡放血,然后程奶奶接力拔毛、料理干净,剁鸡这种力气活则是又交回给了林蓁。

自从李小弟来了之后,几乎从烧水到拔毛一至到最后剁成林蓁所要求大小的鸡块全都由他一手包办了。

小伙子在吃的动力激励之下干活利索得很,十几分钟之后就给了林蓁一只料理得干干净净的光鸡,连同内脏也都一并清理好了。

阉鸡的个头比普通的鸡大,这一只连毛重约五斤,宰杀料理干净之后也差不多有三斤半,光是鸡肉用来煲粥已经十分足够了,那些鸡肠鸡胗等内脏林蓁就留了出来另外做。

鸡肠切段,鸡胗切花,鸡心对剖,鸡肝切片,全都放进开水里焯过断生,然后用切成段的蒜苗以及菜椒放一起爆炒。

至于鸡肉,两只鸡脚一般剁出来存放到冰箱里,等收集到了一定的数量之后可以拿来煲眉豆花生鸡脚汤。

鸡脖子和鸡头也剁出来另放,李小弟喜欢啃这个,林蓁就也存在冰箱里等积累到十个八个之后再给他卤制出来。

阉鸡是有些肥油的,虽说这年代缺油,粥水里多点油也无所谓,但是在剁块时,太厚的鸡油林蓁还是细心地割了出来,也不会扔,只另外放着日后用来炒蔬菜。

用来煲粥的鸡块剁好之后放到盆里,加适量酱油、再切一小撮姜丝,搅拌均匀后放到一旁腌制。

然后就可以洗米下锅了。

大水烧开,转中小火,把米粒煮到稍微有点开花,就可以把腌制好的鸡肉下到粥里。

再次大火烧开,继续往粥里下切成片状的新鲜香菇,拌匀。

林蓁煲粥用的是砂锅,所以再次烧开之后只需要再煲个五分钟左右就可以下盐调味,熄火之前往粥面上撒一把切碎的芫荽,盖上锅盖,就可以利用继续沸腾一段时间的余温把鸡肉给焖熟得刚刚好。

这样煮出来的鸡肉滑嫩鲜香。米粒已经开花了,但是又不像省城那边习惯把粥煮得太烂,吃起来有点嚼劲。而芫荽的加入则是能很好地化解鸡块的皮下脂肪在高温下逼出的油脂以及肉类吃多了会带来的腻味感。

李小弟呼噜呼噜地吃了两大碗,程奶奶在旁边继续给他添第三碗,边笑眯眯地说:“我说的没错吧?这种鸡煮粥是真好吃。”

说着脸上就露出有些怀念的神情,“我小时候离开省城时的最后一顿,那天早上吃的就是腌鸡粥。这么多年过去了,总算是能再吃着了。”

李小弟以前就常去林蓁家蹭饭,搬到市里来之后,跟程奶奶相处的时候比林蓁还要多些,差不多两个月里,他经常陪她出去买菜,负责拎东西,现在两个人的关系熟得很。

他也知道了程奶奶小时候是跟着做厨娘的阿妈在省城那边吃过不少好东西的,这回听她提起,一边吃一边咽着口水提议:“程阿奶你再想想还吃过什么好东西,想吃的让我姐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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