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上架感言

作者君是个看了十三年网文的老书虫了,渐渐的发现自己能看进去的书越来越少了,喜欢的类别也越来越窄了,到现在差不多就看都市重生,乡土文,还有历史文这么几种,所以时不时就要闹个书荒。这当然不是说别的书就不好,只是随着阅历的丰富,眼光就比较挑剔了。

但是这个过程之中,自己想要亲自动手写一本的愿望,就越来越强烈。只是一直没有下定这个决心。真正让我开始动笔的源于一个契机,那就是农历的14年6月初6这天,我可爱的闺女果果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上。

那之后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年轻了,趁着我还有点精力,是时候该动手写点自己的东西了。不为别的,就为了圆自己一个梦,也可以等到未来闺女长大了,骄傲的告诉她,你老爸也是写过长篇小说的人哦。

那从哪里下手呢,我这人有点脑残,属于老实的过头的那种,一辈子过的很安详,很平实,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所以啥勾心斗角的啊,打打杀杀的啊,好像都不太适合我,因为我总习惯把人,把事情都朝好处想,所以就写个轻松惬意的小说吧,乡土文是我每当厌书期的时候治愈心灵的良药,之后就有了我的第一本书《石头牧场》。

当时是抱着一路裸奔,签约不能,也要码完这个心目中的故事的想法来的。结果新书期倒是给了我很大的惊喜,虽然上架后扑街了,连续的熬夜也造成了经常心悸,身体发出了各种不好的信号。

但是说句矫情的话,为了梦想吧,要不是还有这个梦想,谁会为了那几百块钱,把身体糟蹋成那个样子,都到了总要担心哪天自己就会猝死的程度。

说这个真不是夸张,因为作者君是个工科男,搞计算机的,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干到后半夜也不算稀奇。尤其是上架那会,正好有个大项目,一天从早到晚最少14个小时不停点的坐在电脑前干活。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稍稍眯上半小时,有点精神了就爬起来码字。常常是我开始的时候,家人都已经睡熟了。弄到下半夜功夫才完事,第二天6点,就得起床一早去干活。

过程虽然很辛苦,但是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声,我承诺读者们的事情,我都办到了,我可是节操满满的纯爷们。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虽然我做的不够好,但是我一直没有忘记最初的梦想,一直在努力的前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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