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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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如水般沉静地铺在下山的林荫小道上。

小鸟尤为兴奋,扑扇着翅膀打转,半晌后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它尴尬地停在半空中,继而装作没事“鸟”般风度翩翩地飞到地面,变为人形。

“行,本公主允了。”姜梨抬起下巴,颇为勉强的样子。

万谭拉着她的手,两人向山下走去。

穿着红裙的小姑娘活蹦乱跳,脸蛋红扑扑的,她眨着又黑又亮的眼,叽叽喳喳地道:“万谭,你真是太好了。本公主宣布,你现在是我第二要好的朋友了!”

万谭此时却有点发愁,方才他询问了姜梨回去的路。

没想到她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回家的传送门在西通州的龙镇。

一个自幼在寺庙长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山下集市的小沙弥更不清楚。

“西通州?略有耳闻,但完全不记得了。”小沙弥的包子脸皱成一团,猛然瞥见姜梨蹦蹦跳跳地没发现脚下的暗坑。

他一拽,把她往身边拉了拉。

用稻草遮盖的暗坑里面有一个锋利生锈的捕兽夹,若是一脚踩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姜梨惊魂未定地看了捕兽夹好几眼,拉紧了万谭的手。

“你在我身边怎么还会有霉运?”他有些不解道。

“我没感受到先前针对我的那股恶意,应该是意外。”姜梨四处巴望,好奇地盯着树丛间飞舞着的萤火虫,点点绿光冉冉上升,又落下。

一来凡间就接连不断的倒霉,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她都没好好观察过凡间。

想到万谭刚才的疑问,她苦苦思索,终于绞尽脑汁地想到了一条关于传送门的消息。

“西通州好像是在凡间的西处,很西很西的地方,那边是金龙族的埋骨地。”

“西边?”万谭的眉毛拧起,愁眉锁眼,“好远,我们这边是最东边。”

此时的凡间还没有天族统治的痕迹,城池之间并无传送阵。

凡间广袤无垠,若是想横穿,不知要走上几年,中途还有各种危险,如遇到妖物等。

见他这副样子,姜梨的嘴撅起,一个甩手,甩开了万谭的手,“哼,你想回去就直说,现在还来得及,本公主自己一个人也能找到。”

她抱胸扭头,面上满不在乎,但眼中的盈盈泪光在月色下像碎石般闪耀,似委屈般地控诉:“明明是你主动说要和我一起去的。”

“我没有。”万谭不知所措地想触碰她的衣袖,却被躲开。

姜梨偷偷地用指腹拭去眼泪,转过头,又恢复了雍容华贵的公主模样,是有点不近人情的样子。

小姑娘冷脸站着,红裙在风中翩翩起舞,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怏怏不乐。

万谭哭笑不得,耐心地温声解释道:“阿梨,我没有。我只是在考虑我们接下来的路程,待明日,我去买份舆图。”

“去那么远的地方,好像需要很多银子才行。”

还没解决路程的小沙弥又愁起路费来,他从小到大倒是攒了一点积蓄,但这点钱估计都不够几顿吃食。

知晓他没有改变主意,小姑娘肉眼可见地高兴了。

她的心思显然易见,桃花瓣的粉唇抑制不住地翘起,片刻后被刻意压下。

姜梨想了想,道:“我在你身边待了段时间,好像恢复一点仙力。但是很少很少,只能变点遮眼法。”

她拾起一块石头,握住,神神秘秘地打开手心,石头变成了金灿灿的金子。

做完,已然有些虚弱,她面色发白,却强撑着举起“金子”,骄傲地瞥向小沙弥,轻松道:“你看,我们有路费了。大概半个时辰后它会重新变成石头,只要我们跑得快,就不会被发现。”

“不可,”万谭攒眉,见姜梨又气鼓鼓了,好声好气道,“阿梨,百姓穷苦,多数人甚至连肚子都填不饱。很多时候,钱财对他们来说是救命的。”

他语气软和,神情却严肃,姜梨失落地放下手,茫然不解地点点头。

她把“金子”丢在地上,又变回了一块其貌不扬的石头。

“好吧,听你的。”她装作不经意地用肉乎乎的小手去碰万谭的手,两人又牵起手来。

“或许我可以去做点活,一边赚路费一边赶路。”小沙弥的眼睛生得极为出挑,像是一对沉寂的黑曜石,清冷又温和,望过去,很容易沉浸在里面的漩涡里。

“是‘我们’。”姜梨强调道。

风吹起一片掉落的树叶,树叶旋转着飞到了万谭的肩膀上,万籁俱寂的夜里已经没有生物活动的踪迹了,只有两人轻悄悄的交谈声。

“若是你阿娘来寻你,和我们错过了怎么办?”

先前,姜梨总是满口的“族长”,还说如果她发现自己不见了,肯定会来下凡来抓,联系到姜梨自称公主,万谭理所当然地把族长当成了她的阿娘。

听到此话,女孩偏过脑袋,刚才的喜悦荡然无存,女孩清脆悦耳的嗓音淡淡地道:“我没见过她。”

“我还以为族长是你的阿娘。”小少年到底不够圆滑,分心地注意脚下的碎石,随口道:“那你爹爹呢?”

“不清楚,”姜梨转过头,不耐烦地道,“问了我这么多,你也该礼尚往来吧。”

手中牵着的手突然用力地拽了一下,万谭微愣,才意识到自己失言,敛眼,“抱歉。”

他顿了顿,“我没见过他们,我是方丈捡来的。”

姜梨的眼瞳蓦然睁大,“原来你和我一样啊。”

她新奇地看向万谭,松开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相当大气地道:“无事,以后你就跟着本公主混。有我一口肉吃,绝对不只给你喝汤。”

小少年浅笑,没有反驳。

与此同时,两人看不到的旁边有透明的一鸟一人。

禹竹一头绿辨子盘了起来,细细密密的辫子如同一个鸟窝。

乐乐窝在他的头上,可谓惬意。

她蹬着两只鸟脚,用翅膀捂住脸,嗷嗷地尖叫,“啊!公主小时候好可爱好可爱,好想摸摸。”

“我们这是进入了公主的梦境吗?或者说回忆?”

禹竹尝试伸手去触碰姜梨,如先前数次般无障碍地穿过,手化为泡沫般的虚影。

“别试了,”乐乐的爪子紧紧扣住他的辫子,弄得有点乱,她虚心地用脚踩了两下,弄得平整些了,道,“我们和她可能不处于同一个时空,毕竟是宁梦仙域,一切皆有可能。”

颊边一点红的小鸟思忖了片刻,“唔,我曾听公主说过,她小时候去过凡间。但是很少提,或许这里是她的回忆吧。”

禹竹放下手,握了握掌心,是有实感的,并不同刚才那样消失,点点头,“那我们一起走完这一遭吧。”

“对了,我们可以顺便找一下无明。”

乐乐悠闲地躺了下来,身子随着禹竹的步伐一抖一抖,翘起腿来,理所当然道:“管他呢,说不定和我们一样变成透明人,在哪处打转呢。我们跟着公主就行。”

禹竹走到浑然不知的姜梨和万谭的身侧,仔细地打量小沙弥,盯着他那一对眼许久后,生疑道:“乐乐,你有没有觉得万谭的眼睛很像无明?”

无明的眼睛狭长一些,眼前这个小沙弥的眼睛更加圆润,形状并不能说一模一样,但是神韵极像。

乐乐懒散地抬起头,瞥了一眼,“没有啊。不过都很好看,像我珍藏的珠子。”

时光荏苒,几年过去了,两人翻山越岭,爬过高山,越过大海,途径沙漠,脚踩荒土。

万谭身材颀长,挺拔如松,褪去了稚嫩的婴儿肥,多了些少年气,但眼里依旧温柔。

自踏入西通州,两人愈加沉默,氛围凝滞得像结冰的水,不再流动,又冷又硬。

漫长的跋涉后,这段旅程也即将到达终点。

崖下就是龙镇,小镇被镀上一层炫目的光晕,显得宁静安详。

两人坐在崖边的大石头上,一轮巨日自背后缓缓升起,照出了空气中悬浮的无数尘埃。

“其实,我只有一个朋友,”昔日的小姑娘长大了,初显绝代风华,她微垂眼,挺翘的睫毛遮住了眼中的异色,很轻地道,“你是我第二个朋友。”

她手指蜷缩,心中恍然,指尖在衣上捏出了一层褶皱。

时隔几年,明明说着同样的话,却分不清自己的心思了。

脚下的小镇里有回去的传送阵,姜梨已经感受到了它的气息,它蠢蠢欲动,笨拙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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