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欲加之罪却不能推翻

会议结束当天,由监察院、内阁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出发前往深达市。

南方省纪委书记路元忠又被龙建工派到深达市。

代表省委配合调查组工作。

其实是当内奸,监控动向,掌握信息,随时汇报。

龙明珠带领市委班子成员在市委大楼前迎接。

表达了足够的尊重。

因为来的几名领导都是大名鼎鼎的行业内的专家。

调查组组长蓝和平,监察院党委班子成员之一,正部级。

曾任第九巡察组组长,负责巡察西疆省。

当时的省委书记正是铁立人。

李仲飞也是在那时候被铁书记从中洲海油白沙分公司调到了多河市。

省长梁声就是被蓝和平拿下的。

调查组副组长还有蔡沙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主任。

公安部一级巡视员从刚。

几人都是副部级,李仲飞的老熟人。

当然,还有两名副组长是四大家族的人。

一名是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章磊。

一名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高级副会长、化工专家程度。

调查组所有成员中,没人能比程度在化工燃料方面更具权威。

就算是在全国化工行业,程度也是金字塔顶层的专家。

众人就在周天造船厂附近包了一家宾馆的三楼作为办公地点。

路元忠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给了调查组。

包括他原先的调查报告。

调查组用了一天时间熟悉资料。

第二天开始实地走访调查。

首先从周天造船厂工人开始。

那些工人都是分属不同外包队员工。

与被炸死的那几十人基本上没来往。

受伤在院治疗的一些工人都在爆炸范围边缘干活。

根本就不知道当时什么情况。

他们更不了解周天造船厂的运行机制。

所以,调查安全生产这一块,从他们嘴里是问不出一点真实情况。

调查组又找造船厂管理人员核实情况。

他们的答复和调查报告基本吻合。

也就是说,市政府相关部门确实存在不作为现象。

调查组另一小队从相关部门核查后反馈的结果印证了这一点。

当然,相关部门的工作日志写的倒是挺漂亮。

实际上,安全检查工作只停留在书面上。

但这些情况并不是李仲飞造成的。

在他调来之前已经有一年时间了。

也就是说,前任市长在临退休前,长期不到岗的原因。

要说责任,前任市长要负主要责任。

作为市委书记的龙明珠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李仲飞的责任最小。

省里面把责任全推到李仲飞头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但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为李仲飞开脱。

重点是第二次爆炸的全部责任。

于是蓝和平组长下令,调查方向全部集中到第二次爆炸事故上。

对于南方省的调查报告,蓝和平他们是不相信的。

二次爆炸事故现场距离第一次将近百米。

按照常人思维,想要引起储气罐区域爆炸,一定有特别明显的引燃物。

绝对不可能突然间发生爆炸。

还是所有的储气罐同时爆炸。

但就是这么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却被省调查组牵强的解释成是李仲飞指挥错误造成的。

关键是现场监控坏了,无法证明现场的情况。

但也不能就此认定是李仲飞的错误。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是按照疑罪从有的旧法制论证,也违反了现有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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