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情之一字,一见倾心

江南,江州近郊官道旁开着一间小小的露天茶坊,规模不大,三间茅草房,两个茅草凉棚,四张方正的桌子,几把条凳,茅屋旁边一杆大旗,上面写着一个“茶”字。

这种简易茶坊官道周围随处可见,至于此处的生意好些,也完全是因为再往前十里便是江州。这里可以说是进城之前的最后一个歇脚的地方。

迎来大多在此等候,送往也通常在这里分别,由此生意比别处好些。

两年前,茶坊老板的外甥女因为父母过世,无依无靠因此来投奔了舅舅,就在茶坊中帮忙照料生意。

这女子生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身材高挑,虽说不上是绝色,但也颇具姿色,立刻成了方圆几十里内出名的美人,由此茶坊的生意也就愈发的好了。

这一日,天有些阴沉,蒙蒙细雨稀稀拉拉的下着,这种天气在江南地段十分常见,因此倒也不怎么影响茶坊的生意,南来北往的行人几乎坐满了茶坊。

“凌姑娘,来壶茶。”一位老汉领着一名青年男子在一方木桌上坐下,一边脱身上的蓑衣一边高声喊着点茶。

这时从茅屋中缓步走出一名女子,双十年华,皮肤白嫩细腻,身材极为高挑几乎不输寻常男子,一头青丝乌黑透亮直垂腰际。

女子头带一方蓝巾,上身粗布短衫,下身粗麻长裤,完全就是一幅寻常农妇的劳动装扮,却因一双修长的美腿和高挑的身高,硬生生将有些土气的衣衫衬托的别有韵味。

女孩天生眉清目秀,五官其实并无出众之处,可组合在一起之后却有着一种别样的魅力。

女孩很爱笑,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双眼和嘴角总是带着微弯的弧度,甚是可爱好看。

与寻常农家女孩最大的不同除了皮肤白皙不似寻常农妇那般粗糙之外,还有由内而外透出的那种无法言喻的气质,似空谷幽兰又不那么冰冷,如邻家女孩却又带着一丝的贵气。

总之没有亲眼见过的人,绝难想象数种不同的气质会在同一人身上完美呈现,互相搭配却又不显唐突。

单从容貌、身材上讲,世间比这女孩出色者众多,但从气质上看,就连“毒杀将”罂粟,“妙绝公子”风致在内,也不敢说能与之比肩。

只是,来往过客中大多都是寻常之人,根本不懂得欣赏佳人,只觉得就是好看,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

就是偶有商贾富足或自觉读过几年书的穷酸秀才慕名而来,也不过就是附庸风雅的用几句不知所云的肤浅词汇形容一番,以彰显自己的才学从而期望能引得美人的青睐。

女孩一手提着一壶热茶一手端着两个瓷碗,步伐轻盈的来到老汉身边,将两个碗放下,一边斟茶一边问好,声音清脆又不失温婉,入耳极为舒服。

“方伯,您来啦。”

这位被称为方伯的老汉堆起憨厚的笑容道:“是啊,前几天回了趟乡下,把我侄子接过来住几天,方青,快和凌姑娘打个招呼。”

方伯对面坐的年轻人连忙起身,带着三分腼腆,七分慌乱的连忙向女孩打招呼,语气略带一丝羞涩道:“凌姑娘,小生方青,今年二十有三,自幼读过几年私塾,也算是一名秀才。”

女孩轻甩齐腰长发,带着甜甜的笑意盈盈行礼道:“小女凌霄,字非烟。见过方公子。”

方伯憨厚的笑了几声,对凌霄说:“这就是之前我跟你提到的那个侄子,怎么样,也算一表人才吧?又读过书,知书达理的不像俺们这些粗人,凌姑娘觉得如何?”

方伯这话一出口,凌霄面色一红,方青也微微有些不好意思。

凌霄将茶壶放在桌上,轻声道:“方公子一表人才,自然是出色的。只是小女子父母过世不久,还不想考虑此事,还望方伯不要怪罪。”

说罢轻轻一礼道了句:“那边还有客人招呼,失礼了。”

然后匆匆离开,去往另一处凉棚招呼刚坐下的一名年轻人。

方青此次前来做足了准备,不仅把自己从里到外细细收拾了一番,更是临时苦读了几句情话诗篇打算用以赞赏美人,顺便显示一下自己的文采,没成想居然是这等结果,此刻正呆立当场,一脸失望的不知所措。

而坐在那里的方伯也无奈的叹了口气,默不作声的闷头喝茶。

那名刚落座的年轻人内穿浅蓝劲装,外罩湛蓝大氅,身无长物,乌黑透亮的长发用一根淡蓝丝带随意扎在脑后,气质儒雅,飘逸出尘。

除此之外最惹人注意的是这青年的容貌,茶棚中所有茶客此刻都有共同的想法“原来国色天香也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这青年自然就是沈逸风,得益于《长生诀》的无上妙法,随着年纪增长,逸风的容貌越发趋向中性,也越发完美。

和风刹那雌雄莫辩的妖异俊美不同,逸风的容貌既有女性的阴柔美又不失男性阳刚之气,现在无论容貌气质,几可与风致一较高下。

这样的容貌,如此的气质引发关注也是正常之事。

逸风一座进这茶棚,其他茶客立刻不自觉的向旁边移了移位置,本来在同一张桌子上的两名茶客,更是第一时间跑去旁边桌挤成一团。

注意到这些细节的逸风无奈的摇了摇头,在山上的时候,大家都同门修道,尽管也拿逸风的相貌打趣,却也没有多大的反应。

这次下山,一路走来这种场面司空见惯,从一开始欲哭无泪到现在无奈苦笑,逸风似乎已经慢慢习惯了。

所有人都下意识被逸风吸引,凌非烟自然也不例外,试想面对逸风这等当世无双的容貌气质,但凡是个正常人,谁又能做到毫不在意呢?

不过在怎么样,凌非烟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大姑娘,相当程度的矜持还是必要的。

凌非烟缓步行至逸风身前,带着一丝的羞涩盈盈行礼道:“客官眼生的很,想必是第一次来,请问想用点什么呢?”

但凡此类茶棚,往往不光贩卖茶水,还经营些饭食,不过大多都是些如包子、馒头之类的简单面食,供过往行客充饥。

逸风抬头正巧看到凌霄的一抹浅笑,二人四目不自觉的对视。

看到那月牙形双眸的一瞬间,逸风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半生所求、只为佳人,为博这温婉浅笑,纵然深陷地狱万劫不复,吾亦无悔往亦。

仿佛从恒古至今,无尽岁月、无数坎坷、轮回往复,只为她一人。

这一眼,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亦不足形容。

所谓一眼万年,不过如是。

有生以来第一次,逸风心乱了。

《长生诀》带来的强悍身躯,极致的操控能力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逸风只觉得自己连舌头都控制不好了。

“姑......姑娘你好”

逸风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但言语中还是略带了一丝的慌乱道:“那个......在下第一次来,姑娘推荐就好。”

凌非烟脸颊微红,轻轻一礼道了句:“公子请稍候”就转身便要回茅屋去准备茶品。

“姑娘”

逸风突然叫住女孩,然后沉默了片刻,仿佛用了很大的力量,略显紧张的问道:“不知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这一句问出,逸风只觉得掌心出汗,后背似乎都湿透了,就算是鹤鸣山上那惊世一战,逸风都是云淡风轻,何曾知道紧张为何物?

“小女子凌霄,字非烟。”温婉的浅笑透出一种莫名独特的魅力,凌霄的身影消失在茅屋竹帘之后,只留下逸风独自回味那一抹浅笑。

“凌霄,凌非烟?”

逸风细细品了一下,赞叹道:“好名字,只是今日我为何会对这女子如此这般?”

讲姿色,鹤鸣山上比凌霄出众的不知多少,几位女教御更是世间国色,那都是在天下美人榜上排了名的。

小妹风致就更不得了,几乎已被公认天下第一美人,容貌之美,无出其右。

甚至就连媚骨天生的风烟,纯粹姿色上,或许也比这凌霄高了半分。

可以说,逸风从小就是在美人堆里长大的,对美色几近免疫,更何况常年苦修《长生诀》更让逸风心如止水,不起丝毫波澜。

至于气质...凌霄气质确实缥缈,自己生平所见,无论罂粟还是风致亦或是风烟,或许在独特气质上略胜凌霄,但也不见得就高了多少。

可这几位气质特点鲜明,各具特色,而凌霄却兼收并蓄,数种决然不同甚至对立极端的气质在她身上完美融合,毫不突兀。

仅以气质而论,莫说是凡人,即便是放眼修真界,除了寥寥数位站在修真界顶点的绝世人物外,当无人能与凌非烟比肩。

可气质不等于气势,逸风或许会欣赏,但绝不会形成如此效果,那不仅仅只是吸引......

至于身材,那就更是无稽之谈。

且不说逸风并非那种精虫上脑的好色之徒,那凌霄一身粗布麻衣,除了看得出有一双长腿之外,其他的半分不显,就算真是身材出众,也看不出来啊。

所有可能被逸风一一否定,最终剩下的只有一双月牙般的双眸和那一抹温婉的浅笑。

于是逸风更迷惑、更不解了。

此时逸风常年清修、情窦未开,哪里知道情为何物,就算他知道又如何?

情之一字从古至今,直叫人辗转反侧,根本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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