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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方莎伦斯坦大漠边缘的银沙城总是流亡者们避难的天堂。
这里的烟吧聚集着各种各样的人∶
缠着狼棕色头巾的沙漠商人悠闲地躺在红地毯上,抽着一袋水烟,朦胧在云里雾里;腰配弯刀,身着皮甲的雇佣兵们则贪婪地盯着可能带来大生意的财主。
其余的,有贫穷的百姓,有来自沙漠深处的异教徒,有流浪的歌手……他们都是从远方来寻找机会的冒险者,都有着自己惊心动魄的故事。
烟吧不大,却颇有萨尔斯艺术的风格,柱子上挂着公羊头,五颜六色的丝织毯铺满整个地面,窗户是用牛膀胱蒙起来的,放在角落的焚香炉似乎很久没用了落满灰尘。
而那些惹眼的萨尔斯或莎伦女郎则身着露脐的薄纱装,端着酒肉盘子,婀娜地从客人们中间走过,时不时地能听到轻薄之徒的口哨声和污言秽语——这些女孩总是烟吧里的焦点。
而这个时候,人们的目光却被烟吧新来的三个披着白色斗篷的骑士给吸引去了∶
他们中有一个老者掀开了门帘,他穿着风玫瑰图案的链甲袍,一顶生锈的遮面头盔挂在身后,腰间配着长剑,看起来像是三个人的领袖。
人们看到他绑成长辫的头发黑白相间,脸上沟壑般的皱纹快和撕裂下唇的疤痕一样大了,但目光仍然比老鹰还要犀利。
“看,他像是从王国内陆来的骑士。”一个一开始就盯着老骑士看的雇佣兵头目跟酒桌对面的同伴说道。
“啧啧啧,没准是哪个大领主,看看那个金马刺和金腰带,一般的骑士怎么可能用得起这种东西?”
老骑士的身后是一个同样穿着盔甲的年轻骑士和侍者,不过人们这会儿没有注意到他们。
意识到老骑士来历不同寻常的吟游诗人敏锐地嗅到了故事的气息,他抱着一把莎伦斯坦和萨尔斯坦的异教徒才用的巴郎胡琴坐到三人的旁边,用那清亮的歌声唱道∶
伟大的战士马库斯,
你用利剑开辟疆土,
使大陆统一在贡多莱的旗下,
所有的人才有幸相聚在酒馆。
远方的朋友啊,
我们总是乐于分享故事,
请诉说你的欢乐与哀愁。
今天夜晚,
所有人将是你的听众!
在当时,这是生活在贡多莱王国边疆的人们的一种习俗,受到古老的德鲁伊与异教歌者的影响,诗歌成了烟吧陌生人之间互相问候的方式。
老骑士并不了解这样奇怪的习俗,不过他显然被异域的热情所逗乐,他微微一笑,说道∶“我是来罗斯里克城堡的高弗雷,本是一位领主,家族徽章是白色的风玫瑰。”
听到这里,之前那些不怀好意的雇佣兵们眼睛一亮,也悄悄地把位置挪到了高弗雷的附近。
烟吧的老板是个改信了诸神的萨尔斯人,他意识到这是个做生意的机会,便主动在几人中间搬上了那冷落已久的焚香炉,殷勤地斟满酒杯,心里却想,反正到时候这些东西都得记到账单上,借机捞几笔何乐不为呢?
“啊,尊敬的罗斯里克的高弗雷大人,”吟游诗人问道,“是什么让您不远万里来到这个偏僻的小城镇?”
“说来话长……”高弗雷叹息。
“难道是阁下被国王流放至此吗?”那个毫无礼貌的雇佣兵头目打断了高弗雷的话,“还是犯了王法来此避难呢?”说着,这个家伙看到了赚钱的机会,悄悄按住了刀柄。
如果这个罗斯里克的高弗雷真的是某个逃犯,那么凭着自己这帮雇佣兵的人多势众,他自信能够轻而易举把这老家伙给捆到国王身边去。
看看他们的装束,赏金恐怕不少呢。雇佣兵头子舔了舔双唇,其他佣兵也像野狼发现了猎物,戴起手套,拉起方巾,已经跃跃欲试。
“是的!也可以说不是。我没有违背人类自古以来神圣的律法,仅仅是得罪了那些龙族的畜牲罢了!”
高弗雷当然注意到了这些家伙的企图,但他丝毫不惧,将一把锋利的长剑“砰”地拍在了桌子上,令所有人都不禁一惊。
这焕然是在警告佣兵们不要轻举妄动,自己仍然宝刀未老,只消发生争执,他仍然能够轻易刺穿他们所有人的喉咙!
高弗雷怒视着佣兵,说道∶“在罗斯里克,我们杀死了两个抢劫我领地的龙族收税官,他们说,是国王允许他们入境征收战争赔款的。但我们宣誓效忠的是国王,而不是龙族的杂种,因此我们像杀猪一样杀死了他们,告诉他们,我们罗斯里克的战士绝不是好惹的!”
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令人肃然起敬。吟游诗人率先鼓起了掌,连隔桌饱受龙族帝国欺压的商人们都为老骑士的英勇所感染,忍不住道了声“好”,然后带着酒瓶加入了高弗雷的桌位。
客人们纷纷议论,几乎每个贡多莱人都痛恨那些来自大洋深处的侵略者,那些恶魔有着暗金色的眼睛,杀起人来鲜血会染红他们的双眼。
他们自称“龙族”,也的确如恶龙一般贪婪残酷。他们和人类长得很像,却比人类更强壮,因此人们在听到高弗雷说他们杀死了龙族的收税官的时候都投来了敬佩的目光,甚至拍桌称快。
“但你们还是因此被通缉了对吧!”只有见钱眼开的雇佣兵们才不管这些国仇家恨,“你们肯定抛弃了自己的封地,自己的子民,不然怎会狼狈地跑到这鸟不拉屎的沙漠边境?嗯,我想,你们一定值不少钱吧!”
终于,他们目露凶光,野狼显出了本性,佣兵们不顾人们的鄙夷,断然拔刀出鞘,把高弗雷等人团团包围。
但起初,这里没有人因此害怕,在边境,这样刀光剑影的事情早已司空见惯。
精明的老板不忘趁机开始设下赌局,尽管所有人都希望高弗雷能赢,但佣兵的人数着实占有极大的优势。
头目一脚踢翻香炉挑衅,烟灰像黑雾扩散,“来啊,像真男人一样用刀剑决定自己的命运!”
高弗雷不动声色,对佣兵们的威胁丝毫不在乎,令头目极为难堪。
这时候,与高弗雷同行的年轻骑士忍不住站了起来,将手套狠狠扔在地上,高声道∶“真正的骑士是不屑于与你这样的人决斗的,杀你们只会污了我们的剑!你们毫无善心,如果非要战斗,那么就让我来迎战你们,无论是一个一个上,还是不知廉耻地群起而上,我也照样奉陪到底!”
“你他妈又是谁?”
“我是罗斯里克的亚伦斯!你们对我的叔叔出言不逊,那我亦将像斩杀龙族一样,赐予你们死路!”
此时此刻,人们才开始打量起这位年轻的骑士亚伦斯来。
他有着一头雪一样的披肩白发,尽管面色看起来还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鼻梁高挺,皮肤像女孩一样白皙,但他握着剑的手青筋暴突,充满着豪迈喷张的力量,连海蓝色的双眼也颇有老骑士高弗雷的那种鹰鹫般的威慑力。
亚伦斯毫不犹豫地踏出脚步,拔剑之时,剑刃划出一道剑花,绚烂华丽又咄咄逼人。
佣兵头目朝手下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别动。他脸色苍白,咬牙切齿,极为恼怒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崽子,敢如此当众羞辱他,他发誓要砍下亚伦斯和高弗雷的头颅插在木桩上,只有这样才能泄其心头之恨!
双方剑拔弩张,火药桶爆炸的火星烧到了所有人的胡子上,大家都知道,决斗再也无法避免了!
之后,乒乒乓乓的酒杯碎裂声,桌脚被斩断的声音,刀剑碰撞,受伤者的尖叫……它们彼此交织成奇怪的交响乐,而指挥者则是亚伦斯和佣兵头目,他们一进一退,脚步踏着地面咣咣咣地响,剑技令人眼花缭乱。
老板默默计算着被打碎的东西的价格,参与赌博的客人们握着硬币的手心出了冷汗,而高弗雷依然镇定自若地喝着酒,仿佛此事与他无关似的,扔给了吟游诗人几个赏钱,让他为战斗加入几个美妙的插曲。
吟游诗人战战兢兢地弹奏,好几次险些被利剑给划伤那白白嫩嫩的脸庞,吓得唱歌都走了调。
“骑士骑士!”
“佣兵佣兵!”
“那个小伙子被野狼逼到墙角了,诸神保佑……”
“等等!那是什么招式?哎哟,这一剑下去就算是钢板都得穿透了!”
就在交响乐的最高潮,表演在出乎意料的时刻戛然而止。
在众人的见证下,佣兵头目的喉咙里多出了一把长剑,可怕的伤口咕嘟咕嘟地冒出鲜血,亚伦斯连人带剑把他狠狠钉在了柱子上,脚边还留下了两三具前来帮忙的佣兵的尸体。
“还有谁想试试吗?”亚伦斯不屑地将战败者的刀扔了出去,嵌在了其他佣兵面前的桌子上。
人们面面相觑,尽管已经知道三人来历非凡,但仍然被亚伦斯惊人的剑术所折服。
那么,一个年轻的骑士尚且如此,那位依然悠闲喝酒的老骑士恐怕就更加非同凡响了。
其他佣兵们再也不敢上前挑战,一个个狼狈地逃出了烟吧。擦干冷汗的吟游诗人抓住了这个机会向亚伦斯大放赞美之词,客人们的掌声那是比海浪还要热烈。
哪里晓得,之前一直沉默的高弗雷却突然怒斥道∶“胡闹!”
他阴沉着的脸,人们不知道他为何生气。刚被胜利冲昏头脑的亚伦斯被猛地浇了一盆冷水。
“亚伦斯!我问你,我们为何来到这里?”高弗雷严厉地问道。
亚伦斯之前的那股得意劲顿时烟消云散,“那个……寻求银沙城领主的帮助,高弗雷叔叔。”
“那你何必节外生枝?我们现在是流亡者,需要寄人篱下,而不是张扬挑衅……”
亚伦斯努了努嘴,尽管他很不满,但还是挨了一顿劈头盖脸的指责,什么“骑士的美德是谦逊”啦,什么“聪明人知道隐忍”啦,亚伦斯统统当成了耳旁风,边听还边偷笑。
他心里说∶“啧,那是他们活该了!又不是我先挑起事端的。”
很快地,老骑士高弗雷所担忧的事情变成了事实,因为这个时候,一群披坚执锐的士兵蛮横地闯了进来。
人们听到了那些雇佣兵诉苦的声音∶“就是那三个人杀了我们的同伴,求大人们为我们做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