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老病复发

“啊啊啊!”曹殷躺在床上,被这恐怖的梦境吓得喊叫出声来,这声音将他从噩梦之中唤醒,回到了现实之中。

他睁开眼睛,发现天已经大亮了,一缕缕阳光从床边的窗户外透射到了房间里,有些微微地刺眼。

“啊,我的脸!”曹殷双手急忙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在确定刚才自己的脸被毒血腐蚀掉仅仅只是噩梦一场后,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愣神了片刻,曹殷喃喃自语:“还好是一场梦,陈玉兔那副鬼样子真的太吓人了,简直比丧尸还要让人瘆得慌,等等,为什么好不容易梦到一个美女,却把她想象成了个女鬼,这也太浪费了!”

曹殷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任何人在,这是一个陌生的房间,自己也不记不起是昨晚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到这个房间里。

最后的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但还能回忆起一些场景片段,比如乘坐两楼之间的滑索、在楼道攻击自己的那群小鬼、醒来之后满地被肢解的丧尸,后面的记忆就出现了断层,再也无法想起。

“昨晚好像发生了很多事……为什么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呢?”曹殷努力地回忆了一下,但是却毫无头绪,他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伤痕,明显比在学校抢空投结束后要多得多,最惊讶的是,自己现在竟然掌握了李冶华的“血畸特质”!

而在曹殷现有的记忆中,自己在离开恒立中学后并没有和李冶华见面,就更不可能夺取他的能力了。

“九十九道弦?这就是李冶华的血畸特质,可以操纵各种功能的丝线!”

曹殷拔出小刀,在手掌上割了一道口子,红蝶很快便从伤口中钻出一个头来,现在红蝶的头部不再是光秃秃的暗红骷髅,上面还覆盖着由暗红血液凝聚而成的肌肉纤维,它每每提炼完一个新的血畸特质,形态就会更加趋于常人的模样。

曹殷问道,“你还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吗,该不会也失忆了吧?”

“我们俩的感知是互相连通的,你经历的事物我都有记得,我的意识和记忆遍布你整个身躯的血液,所以那个暗狩针对你大脑进行的记忆消除影响不了我,昨晚发生的事情我还记得一清二楚。”红蝶道。

“那太好了,既然你没有失忆,就快告诉我昨晚发生了什么,暗狩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消除我的记忆?”

红蝶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了曹殷,曹殷听完后便沉默寡言地瘫倒在床上,脑内一片混乱。

曹殷没想到李冶华竟然违背了承诺,还想杀了自己,好在有林墨相助,他不但被自己给杀掉,异能也被自己夺取,真是咎由自取。

而林墨被两个半路杀到的暗狩给掳走,自己和发了疯的陈玉兔则被他们安置在这间屋子里,但是现在陈玉兔已经独自离开。

“原来如此,幸好红蝶有记忆备份,”曹殷用拇指按摩着太阳穴,“难怪我会梦见陈玉兔变成厉鬼来索我命,那家伙昨天晚上一直待在我旁边啊。”

曹殷无意识转头,忽然看见床头边放着一把雪亮锋利的菜刀,吓得赶紧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陈玉兔她……看样子原本是打算杀了我,但是后面又因为什么原因放弃了?”曹殷看着菜刀,浑身不寒而栗。

“她想杀你,也不一定会得逞,”红蝶道,“你的骸影之血可以在你无意识的时候通过某种战斗记忆激活,从而应对外界的攻击伤害,之前你和那群小鬼战斗时失去了意识,多亏‘噬血剃刀’的战斗机以激发了‘骸影之血’,不然你早就被丧尸给啃干净了。”

“你之前说过,从其他觉醒者身上窃取来的战斗记忆是无法支配骸影之血的,除非达到某个条件,”曹殷道,“是什么条件,我这能力每次发动都有可能负荷过大导致昏厥,如果战斗记忆能够在我昏迷时继续保护我,那就算失去意识也无所谓了。”

“两种条件,其一,在负荷过大,失去意识的那一刻都还在尝试激发骸影之血的某种能力,那么相应的战斗记忆就会自动响应触发,”红蝶道,“其二,如果你在处于无意识状态时,遭受到某种致命伤害,战斗记忆亦可支配骸影之血保护你的性命。”

“我的心脏中过两发子弹,”曹殷道,“但是这都没有杀死我,还有啥致命伤吗。”

“我说的致命伤是指普通人的致命伤,对你而言,失血过多不会致命,”红蝶道,“但还是有致命伤,和丧尸的相同,就在你的脑部。”

“这我知道,所以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在头上戴个钢盔。”

“但是你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以及泌尿系统受到重创,也会致命,”红蝶道,“你离真正的不死之身还差得远,如果子弹击穿你的肺部或者肾脏,你一样也活不了。”

“也就是说前几次他们瞄准我的心脏开枪却是弄巧成拙,应该朝我的脑袋或者其他内脏开枪。”

红蝶道:“你从李冶华那里窃取的‘愈弦’也只能缝合外伤,所以你也别期望使用它来愈合内脏,如果后续能够窃取到更强力的治愈能力,说不定内脏受伤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血罡回天劲怎么样,有治愈能力吗?”

“有是有,而且可以和不死之身媲美,但那是第七重境界,每提升一层境界都非常困难,想达到第八重我觉得遥遥无期。”红蝶道。

“第七重,前面那几重是什么样的能力?”曹殷问,“目前我只能知道能够使用的血入金刚是硬化身体提升防御,但是后面那些尚未领悟的能力便不得而知了。”

红碟侃侃而谈到:“这云瞻和尚为每一层境界都有命名,第一层为‘血入金刚’,能暂时硬化身体的任何部位,至少也能抵御刀斧的斩击;“

“第二层‘血炼琉璃’是覆盖全身的液晶态血,能够提升身体机能,尤其是肌体爆发力,体现在速度和力量上;“

“第三层‘血化升云’,液晶态血蒸发为血色云气缠绕周身,大幅提升感知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四层‘血蕴雷霆’,此时的血液会蓄积电荷,并可以从身体末端释放足以烧焦人体的高压电弧;“

“第五层‘血引炽焰’,血液一旦离开身体即可引燃高温烈焰;“

“第六层‘血铸武铠’,全身覆盖高度硬化铠甲,却又轻如薄纸,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还能抵御毒瘴、爆炸、辐射等各种形式的伤害;“

“第七层‘血润回春’,此时的血液能短时间内治愈一切形式的伤病,这一层,连云瞻自己都没有到达巅峰;“

“第八层‘血御心魂’,可以抵御外界的精神攻击,抑制内心的恶念杂念,可保你心智不失,不动如山,即便是再强大的邪魔外道也无法侵蚀你的心性;“

“第九层‘血出神行’,达到这一境界,你便能上天下地,万千世界中即便刀山火海,龙潭虎穴也可出入随心,逍遥自在。”

红蝶这一番话说得曹殷一愣一愣的,他想如果红蝶没有胡扯,那么到达最后的境界时,自己不就变成无所不能的神仙了?

“我只是告诉你,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到达后面那几层境界,”红蝶道,“那云瞻和尚不知活了多少年岁也才到达第七重境界,你这年轻后生在有生之年能练到前五层都已经算是奇迹了。”

“有这么困难?”曹殷道,“领悟每层境界不是你吗,你觉得你能领悟多少层?”

“我觉得前三层应该没什么问题,”红蝶道,“在你看起来像他那么老的时候就可以大成。”

“哈哈,你可真幽默,”曹殷苦笑不得道,“我估计也等不到那个时候吧,这能力到后面已经是神仙水准了,想必也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就连身为不死之身的云瞻和尚都停留在了第七层。”

“按照现在的进度,领悟第二层需要大约十年时间,领悟第三层要四十年,”红蝶道,“或许有其他方法能够助你突破,但是目前也就这样了。”

曹殷摆摆手道:“算了吧,哪有这么多时间,而且说不定能窃取更加有用的血畸特质,你大可不用把‘血罡回天劲’放在心上,这神功这么磨时间,我也不打算用了。”

曹殷这时起身,开始在这间屋子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你在找什么?”红蝶问。

“铅笔,”曹殷道,“我想起来,小枢留给我的那张字条上的字印我还没有搞清楚内容,用铅笔涂抹可以让字印浮现清楚。”

翻了好一会儿,实在没找到铅笔,曹殷便把厨房的铁锅给翻了出啦,他用手指把铁锅底部上的锅灰给轻轻抹在纸条上,在黑灰的衬托下,字印很快便显现出了字迹真容。

字印显现的是一个江华市的住宅地址,可能是林伯前妻也就是林墨的家庭住址,但是曹枢敏是在外面和林墨走散的,要想知道她是在什么地方走散的,还是得让林墨带路才行。

曹殷骂道:“林墨被暗狩给带走了,现在生死不明,我必须要先找到林墨才行,没那家伙我根本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手找。”

“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无论如何得先找到放丧尸疫苗的包才行,”曹殷道,“被丧尸咬了还是得定期注射疫苗,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尸变了,等拿到背包再去找小枢。”

“你应该忘记把包放在哪里了,”红蝶道,“你把它放在五金店外面的一辆公交车里了,当时你打算先解决李冶华再把包给拿走。”

“是啊,我都记不起来了,多亏你还记得,那个让我失忆的混账暗狩叫做万燐是吧,下次遇到他们一定要讨个说法。”曹殷愤然念叨着,准备动身去五金店那里取背包。

曹殷本打算走出门,但是感觉头越来越晕,脚下越来越没劲,到后面竟然无法维持身体重心,连忙伸手扶住墙壁,他渐渐地坐在地板上,大口地呼吸空气,暗道糟糕:“该死,看来我之前得的病根本没有被治愈,血液的供氧能力又开始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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